[發明專利]電動車輛及其電加熱設備有效
| 申請號: | 202011626181.0 | 申請日: | 2020-12-31 |
| 公開(公告)號: | CN112793383B | 公開(公告)日: | 2022-03-04 |
| 發明(設計)人: | 王榮;孟憲軍;沈劍;孫遜;常濤;蔣奕 | 申請(專利權)人: | 鎮江海姆霍茲傳熱傳動系統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B60H1/00 | 分類號: | B60H1/00;B60H1/22 |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維詩律師事務所 11393 | 代理人: | 李翔;楊安進 |
| 地址: | 212002 江蘇*** | 國省代碼: | 江蘇;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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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電動 車輛 及其 加熱 設備 | ||
1.電動車輛的電加熱設備,該電加熱設備具有用于與所述電動車輛的動力電池電連接的驅動電路(10),其中,所述電加熱設備包括:設置于所述驅動電路(10)的通斷控制裝置、傳感器、控制器(17)、第一開關(15)和第二開關(16),
在所述電加熱設備的工作溫度未超出預定閾值時,所述通斷控制裝置使所述驅動電路(10)處于接通狀態;
在所述電加熱設備的工作溫度達到所述預定閾值時,所述通斷控制裝置切斷所述驅動電路(10);
其中:
所述驅動電路(10)包括與所述動力電池的正極電連接的第一電路(11)和與所述動力電池的負極電連接的第二電路(12),
所述通斷控制裝置包括:
加熱電路(23),該加熱電路(23)連接在所述第一電路(11)和第二電路(12)之間;
發熱元件(20),該發熱元件(20)在所述電加熱設備的工作溫度達到所述預定閾值時開始發熱,所述發熱元件(20)串聯設置于所述加熱電路(23)中;以及
第一熱保險元件(21),該第一熱保險元件(21)串聯設置在所述第一電路(11)中并與所述發熱元件(20)相鄰布置;和/或
第二熱保險元件(22),該第二熱保險元件(22)串聯設置在所述第二電路(12)中并與所述發熱元件(20)相鄰布置,
其中,所述發熱元件(20)能夠使所述第一熱保險元件(21)和/或第二熱保險元件(22)達到熔斷溫度而熔斷,以不可恢復地切斷所述第一電路(11)和/或第二電路(12);
所述加熱電路(23)中串聯設置有第三熱保險元件(25),該第三熱保險元件(25)與所述發熱元件(20)相鄰布置,以能由該發熱元件(20)達到熔斷溫度而熔斷,在所述發熱元件(20)的升溫過程中,所述第三熱保險元件(25)的熔斷不早于所述第一熱保險元件(21)或第二熱保險元件(22)的熔斷;
所述第一開關(15)和第二開關(16)分別串聯設置于所述第一電路(11)和第二電路(12);
所述傳感器用于檢測所述電加熱設備的工作溫度和/或驅動電路中的驅動電流和/或驅動電路的驅動電壓;
所述控制器(17)與所述傳感器以及第一開關(15)和第二開關(16)電連接,當所述電加熱設備的工作溫度和/或驅動電路中的驅動電流和/或驅動電路的驅動電壓超過第一閾值時,所述控制器(17)向所述第一開關(15)和/或第二開關(16)發出切斷指令,以可恢復地切斷所述驅動電路。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動車輛的電加熱設備,其中,在所述電加熱設備的工作溫度達到所述預定閾值時,所述通斷控制裝置不可恢復地切斷所述驅動電路。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動車輛的電加熱設備,其中,所述加熱電路(23)具有常斷的溫控開關(24),
其中,在所述電加熱設備的工作溫度達到所述預定閾值時,所述溫控開關(24)由常斷狀態轉換為接通狀態,以使所述發熱元件(20)發熱。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電動車輛的電加熱設備,其中,所述溫控開關(24)連接有溫度傳感器;或者
所述溫控開關(24)為與設置于所述驅動電路(10)的觸發器(13)電連接的電子元件。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動車輛的電加熱設備,其中,該電加熱設備包括硬件保護電路,該硬件保護電路與所述控制器(17)以及第一開關(15)和第二開關(16)電連接,當所述電加熱設備的工作溫度和/或驅動電路中的驅動電流和/或驅動電路的驅動電壓超過第二閾值時,所述硬件保護電路可恢復地切斷所述第一開關(15)和/或第二開關(16),以可恢復地切斷所述驅動電路,對應的第二閾值大于第一閾值。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電動車輛的電加熱設備,其中,在所述控制器(17)向所述第一開關(15)和/或第二開關(16)發出切斷指令但驅動電路未能被切斷時,所述發熱元件(20)開始發熱;或者
在所述控制器(17)向所述第一開關(15)和/或第二開關(16)發出切斷指令,并且在所述電加熱設備的工作溫度和/或驅動電路中的驅動電流和/或驅動電路的驅動電壓超過第二閾值,但上述驅動電路未能被切斷時,所述發熱元件(20)開始發熱。
7.電動車輛,其中,該電動車輛包括權利要求1-6中任意一項所述的電加熱設備,所述電動車輛為純電動車輛或混合動力車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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