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智慧城市實時防疫交管控制系統在審
| 申請號: | 202011626138.4 | 申請日: | 2020-12-31 |
| 公開(公告)號: | CN113050457A | 公開(公告)日: | 2021-06-29 |
| 發明(設計)人: | 張乃心;李子倩;王石萌 | 申請(專利權)人: | 張乃心 |
| 主分類號: | G05B19/04 | 分類號: | G05B19/04;G07B15/02 |
| 代理公司: | 河南大象律師事務所 41129 | 代理人: | 胡向陽 |
| 地址: | 474100 河南省南*** | 國省代碼: | 河南;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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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智慧 城市 實時 防疫 交管 控制系統 | ||
1.智慧城市實時防疫交管控制系統,其特征在于,包括控制中心以及與控制中心通訊連接的車輛入口設備、分布式檢測設備和用戶終端;
所述控制中心將用戶的交通支付設備設置為鎖定狀態;
所述用戶終端用于輸入用戶的預約乘車信息,并將用戶的預約乘車信息發送給控制中心;所述預約乘車信息包括用戶的身份證號碼、預約乘車時間段和預約乘車點;
所述分布式檢測設備檢測用戶的身份信息和生命體征,并將其與檢測時間一同發送給控制中心;
所述控制中心用于根據用戶的生命體征判斷其是否存在患有疫病的風險;
當判斷出用戶不存在患有疫病的風險時,在其檢測時間后的第一設定時間段內解除其交通支付設備的鎖定狀態;
車輛入口設備包括用于接收用戶交通支付設備信息的電子收費模塊,當電子收費模塊接收到用戶交通支付設備的信息時,判斷其是否處于鎖定狀態;
如果用戶的交通支付設備處于鎖定狀態,則不允許該用戶乘車。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智慧城市實時防疫交管控制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控制中心還用于在接收到用戶的預約乘車信息后,根據其身份證號碼查詢其病歷,根據其病歷判斷其是否曾患有疫病;如果用戶患有疫病則判斷其是否康復,如果沒有康復則不解除該用戶交通支付設備的鎖定狀態。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智慧城市實時防疫交管控制系統,其特征在于,如果用戶已經康復,則判斷其預約乘車時間與康復時間之間的間隔是否大于第二設定時間段;如果不大于則不解除其交通支付設備的鎖定狀態。
4.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智慧城市實時防疫交管控制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控制中心還用于獲取用戶的出行路線信息,并根據用戶的出行路線信息判斷其在預約乘車時間前第三設定時間段內是否經過疫情重災區;如果是則不解除其交通支付設備的鎖定狀態。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智慧城市實時防疫交管控制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分布式檢測設備包括紅外攝像機,用于采集用戶的紅外圖像并發送給控制中心,控制中心根據用戶的紅外圖像獲取其身份信息和體溫信息。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智慧城市實時防疫交管控制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用戶的交通支付設備包括其乘車碼和乘車卡,所述車輛入口設備包括讀卡器和掃碼器。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智慧城市實時防疫交管控制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車輛入口設備還設置有報警信息,當檢測到用戶的交通支付設備處于鎖定狀態時發出報警信息。
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智慧城市實時防疫交管控制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控制中心還用于在接收到用戶的預約乘車信息后,獲取在其預約時間乘車時間段內,其預約乘車點的乘客數量并判斷其是否大于設定數量,如果大于則向用戶的用戶終端發出預約乘車失敗的信息。
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智慧城市實時防疫交管控制系統,其特征在于,當預約乘車點的乘客數量并判斷其是否大于設定數量時,獲取用戶預約乘車點周圍乘車點在其預約時間內乘客數量不大于設定數量的乘車點并將其發送給用戶。
10.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智慧城市實時防疫交管控制系統,其特征在于,還包括管理終端,管理終端用于輸入患疫病人員的身份信息和患病時間并發送給控制中心,控制中心用于獲取患病人員患病前第四設定時間段內的乘車信息,并根據該乘車信息得到在所有患病人員患病前第四設定時間段內可能接觸過的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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