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業務系統自動告警裝置、方法及計算機設備在審
| 申請號: | 202011620166.5 | 申請日: | 2020-12-30 |
| 公開(公告)號: | CN112650655A | 公開(公告)日: | 2021-04-13 |
| 發明(設計)人: | 張繼躍 | 申請(專利權)人: | 深圳市世強元件網絡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G06F11/32 | 分類號: | G06F11/32;G06F11/30 |
| 代理公司: | 深圳市瑞方達知識產權事務所(普通合伙) 44314 | 代理人: | 郭方偉 |
| 地址: | 518000 廣東省深圳市龍崗區坂田街道雪崗路*** | 國省代碼: | 廣東;44 |
| 權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業務 系統 自動 告警 裝置 方法 計算機 設備 | ||
1.一種業務系統自動告警裝置,其特征在于,包括告警對象接收單元(10)、告警通道接收單元(20)、告警內容接收單元(30)和告警觸發接口單元(40);
所述告警對象接收單元(10)用于定義告警對象,所述告警通道接收單元(20)用于定義告警通道,所述告警內容接收單元(30)用于接收告警內容,所述告警觸發接口單元(40)用于監測預設業務項目是否出現異常,每個所述預設業務項目對應一個所述告警觸發接口單元(40);
定義并存儲每個所述預設業務項目對應的告警對象、告警通道和告警內容,在所述告警觸發接口單元(40)監測到所述預設業務項目異常時,通過所述預設業務項目對應的所述告警通道發送對應所述告警內容至對應所述告警對象。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業務系統自動告警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告警對象接收單元(10)包括自定義對象單元(101)和默認對象單元(102);
所述自定義對象單元(101)用于定義每個所述預設業務項目的個性化需求的自定義對象;
所述默認對象單元(102)用于定義所述預設業務項目每次告警均發送的默認對象。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業務系統自動告警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告警對象接收單元(10)還包括最終對象單元(103),所述最終對象單元(103)存儲有最終發送對象;
在用戶未設置所述自定義對象單元(101)和默認對象單元(102)時,將所述最終發送對象作為告警對象。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業務系統自動告警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告警通道接收單元(20)包括郵件接收單元(201),所述郵件接收單元(201)用于接收所述告警對象的郵件地址和郵件模板;和/或
所述告警通道接收單元(20)包括短信息接收單元(202),所述短信息接收單元(202)用于接收所述告警對象的短信息地址和短信息模板。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業務系統自動告警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告警內容接收單元(30)包括告警模板單元(301)和告警參數獲取單元(302);
所述告警模板單元(301)提供告警內容填寫模板;
所述告警參數獲取單元(302)用于獲取當前告警對應的告警參數。
6.一種業務系統自動告警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
S1、接收并保存每個預設業務項目對應的告警觸發接口單元(40)、告警對象、告警通道和告警內容;
S2、所述告警觸發接口單元(40)監測所述預設業務項目是否出現異常;
S3、若是,則通過所述預設業務項目對應的所述告警通道發送對應所述告警內容至對應所述告警對象。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業務系統自動告警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告警對象包括自定義對象和默認對象;
所述自定義對象為每個所述預設業務項目的個性化需求對象;
所述默認對象為所述預設業務項目每次告警均發送的對象。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業務系統自動告警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告警對象還包括最終發送對象;
在用戶未設置所述自定義對象和所述默認對象時,將所述最終發送對象作為告警對象。
9.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業務系統自動告警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告警通道包括郵件地址和郵件模板,所述步驟S3中通過所述預設業務項目對應的所述告警通道發送對應所述告警內容至對應所述告警對象包括:通過所述預設業務項目對應的所述郵件地址和郵件模板發送對應所述告警內容至對應所述告警對象;和/或
所述告警通道包括短信息地址和短信息模板,所述步驟S3中通過所述預設業務項目對應的所述告警通道發送對應所述告警內容至對應所述告警對象包括:通過所述預設業務項目對應的所述短信息地址和短信息模板發送對應所述告警內容至對應所述告警對象;
所述告警內容包括當前告警對應的告警參數。
10.一種計算機設備,其特征在于,包括權利要求1至5任一項所述的業務系統自動告警裝置;或
所述計算機設備包括處理器和存儲器,所述存儲器用于存儲計算機程序,所述處理器用于執行所述存儲器存儲的計算機程序以實現如權利要求6至9任一項所述的業務系統自動告警方法。
該專利技術資料僅供研究查看技術是否侵權等信息,商用須獲得專利權人授權。該專利全部權利屬于深圳市世強元件網絡有限公司,未經深圳市世強元件網絡有限公司許可,擅自商用是侵權行為。如果您想購買此專利、獲得商業授權和技術合作,請聯系【客服】
本文鏈接:http://www.szxzyx.cn/pat/books/202011620166.5/1.html,轉載請聲明來源鉆瓜專利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