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用于電動車的電池包認證方法有效
| 申請號: | 202011495443.4 | 申請日: | 2020-12-17 |
| 公開(公告)號: | CN112622692B | 公開(公告)日: | 2022-06-14 |
| 發明(設計)人: | 周湘淇;蔡良正;趙昆清;徐小龍;趙迪;李聰;嚴偉 | 申請(專利權)人: | 浙江錢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B60L58/10 | 分類號: | B60L58/10;H04L9/32;H04L67/12;H04L12/40;H01M10/42 |
| 代理公司: | 臺州市方圓專利事務所(普通合伙) 33107 | 代理人: | 盧鴛鳳 |
| 地址: | 317500 *** | 國省代碼: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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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用于 電動車 電池 認證 方法 | ||
1.一種用于電動車的電池包認證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如下步驟:
A、電池BMS激活后向電動車中控發送電池包序列號;
B、電動車中控對電池BMS發送的電池包序列號進行接收,判斷電動車中控接收到的電池包序列號的數量是否為兩個,在判斷為是時,電動車中控根據電池包序列號分別向各電池BMS發送ID分配指令,在判定其中一個電池包的ID分配成功,而另一個電池包的ID未分配成功時,控制ID分配成功的電池包進入步驟C,對ID未分配成功的電池包進行報警提醒;
在判斷為否時,等待預設的時間閾值,在超過時間閾值時判斷是否只接收到一個電池包序列號,在判斷為只接收到一個電池包序列號時,電動車中控根據電池包序列號向電池BMS發送ID分配指令;在ID分配成功時,進入步驟C;在ID分配不成功時,返回步驟A;
在判斷為未接收到電池包序列號時,返回步驟A;
C、電動車中控發送驗證碼給電池BMS,電池BMS對驗證碼進行加密運算后,將得出的檢驗碼反饋給電動車中控,電動車中控根據檢驗碼進行判斷是否認證成功,在認證成功時,整車進入上電狀態,電動車正常運行;在認證不成功時,電動車不允許運行。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電動車的電池包認證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所述步驟A中,電動車中控首先喚醒,再通過CAN總線激活電池BMS;電動車中控喚醒的條件包括ACC信號、藍牙鑰匙信號、充電激活信號、后臺喚醒信號以及車輛發生震動/位移的信號,在偵測到以上任意一項信號時電動車中控喚醒。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電動車的電池包認證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所述步驟B中,在判斷未接收到電池包序列號時返回步驟A的操作次數設定為2~4次,在返回步驟A的操作次數內仍未接收到電池包序列號,則判定電動車不允許運行。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用于電動車的電池包認證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所述步驟B中,ID分配成功的判定操作包括:
電池BMS在接收到ID分配指令并獲得電動車中控分配的ID時,反饋分配成功的信號給電動車中控,電動車中控在接收到分配成功的信號時則判定ID分配成功,否則,則判定ID分配不成功。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電動車的電池包認證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所述步驟C中,電動車中控發送驗證碼給電池BMS的次數為多次,電池BMS對每次接收到的驗證碼進行加密運算并反饋檢驗碼給電動車中控。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用于電動車的電池包認證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所述步驟C中,電動車中控發送驗證碼給電池BMS的次數為三次。
7.根據權利要求5或6所述的用于電動車的電池包認證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所述步驟C中,電動車中控以預設間隔時間值對驗證碼進行發送一次。
8.根據權利要求1或5或6所述的用于電動車的電池包認證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所述步驟C中,電動車中控根據檢驗碼進行判斷是否認證成功的操作包括:
設定預設時間值,判斷在預設時間值內是否接收到檢驗碼,在預設時間值內未接收到檢驗碼時,判斷為認證不成功;
在預設時間值內接收到檢驗碼時根據檢驗碼判斷是否認證成功,在檢驗碼驗證成功時則判定為認證成功,整車進入上電狀態,電動車正常運行;在檢驗碼驗證不成功時則判定為認證不成功,電動車不允許運行。
9.根據權利要求1或5或6所述的用于電動車的電池包認證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所述步驟C中,電池BMS對驗證碼進行加密運算的操作為:通過AES128加密算法對驗證碼進行加密運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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