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車輛座椅有效
| 申請號: | 202011495257.0 | 申請日: | 2020-12-17 |
| 公開(公告)號: | CN112977211B | 公開(公告)日: | 2023-05-05 |
| 發明(設計)人: | 歐文·哈勒 | 申請(專利權)人: | 格拉默公司 |
| 主分類號: | B60N2/62 | 分類號: | B60N2/62;B60N2/64;B60N2/22 |
| 代理公司: | 廣州三環專利商標代理有限公司 44202 | 代理人: | 郝傳鑫 |
| 地址: | 德國烏爾森索倫*** | 國省代碼: | 暫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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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車輛 座椅 | ||
1.車輛座椅(1),包括具有布置在第一假想平面(4)中的第一接觸表面(3)的靠背元件(2),還包括具有布置在由所述車輛座椅(1)的縱向軸(X)和寬度軸(Y)界定的第二假想平面(7)中的第二接觸表面(6)的座位元件(5),其中所述第一假想平面(4)和所述第二假想平面(7)在相交軸(SR)中相交,其中所述靠背元件(2)能相對于所述座位元件(5)繞旋轉軸(RD)樞轉,其中所述靠背元件(2)的傾斜角(α)在所述第一假想平面(4)和垂直于所述第二假想平面(7)的中心軸(M)之間延伸,
其特征在于,
在所述靠背元件的第一位置中,沿著所述縱向軸(X)在所述旋轉軸(RD)與所述相交軸(SR)之間的距離(A)為至少60mm,其中,在所述靠背元件的所述第一位置中,所述傾斜角(α)為10°,所述車輛座椅(1)包括座椅子結構(8),所述座位元件(5)可移位地布置在所述座椅子結構(8)上,其中所述座位元件(5)在所述靠背元件(2)被樞轉所述傾斜角(α)時沿所述縱向軸(X)移位。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車輛座椅(1),
其特征在于,
所述距離(A)為至少65mm。
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車輛座椅(1),
其特征在于,
所述距離(A)為至少70mm。
4.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車輛座椅(1),
其特征在于,
所述距離(A)為至少80mm。
5.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車輛座椅(1),
其特征在于,
所述距離(A)為至少90mm。
6.如前述權利要求1-5中任一項所述的車輛座椅(1),
所述距離(A)最大為200mm。
7.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車輛座椅(1),
其特征在于,
所述座椅子結構(8)包括用于垂直和/或水平振動的懸架和/或阻尼裝置。
8.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車輛座椅(1),
其特征在于,
所述座位元件(5)包括板狀元件(9),所述板狀元件(9)可移位地布置在所述座椅子結構(8)上,其中所述板狀元件(9)上布置有第一緩沖元件(10)。
9.如前述權利要求1-5、7-8中任一項所述的車輛座椅(1),
其特征在于,
所述旋轉軸(RD)沿著高度軸(Z)與所述相交軸(SR)間隔開。
10.如權利要求7或8所述的車輛座椅(1),
其特征在于,
所述車輛座椅(1)具有保持裝置(11),所述靠背元件(2)可樞轉地布置在所述保持裝置(11)上,其中所述保持裝置(11)與所述座椅子結構(8)連接。
11.如權利要求10所述的車輛座椅(1),
其特征在于,
所述保持裝置(11)包括鎖定所述靠背元件(2)的傾斜度的鎖定裝置,其中提供有操作裝置,通過所述操作裝置能操作所述鎖定裝置并能調節所述靠背元件(2)的傾斜度。
12.如前述權利要求1-5、7-8中任一項所述的車輛座椅(1),
其特征在于,
所述靠背元件(2)具有框架或殼元件(12),其中所述旋轉軸(RD)沿著所述縱向軸(X)延伸于所述框架或所述殼元件(12)后面,其中所述靠背元件(2)包括布置在所述框架或所述殼元件(12)上的第二緩沖元件(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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