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差示掃描量熱儀自檢用標準物質及其應用在審
| 申請號: | 202011488789.1 | 申請日: | 2020-12-16 |
| 公開(公告)號: | CN112724485A | 公開(公告)日: | 2021-04-30 |
| 發明(設計)人: | 劉瑤;吳博;龐承煥;黃險波;葉南飚;寧紅濤;劉思楊 | 申請(專利權)人: | 國高材高分子材料產業創新中心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C08L23/06 | 分類號: | C08L23/06;C08K5/134;C08K5/526;G01N25/20 |
| 代理公司: | 廣州粵高專利商標代理有限公司 44102 | 代理人: | 馮振寧 |
| 地址: | 510663 廣東省廣州市黃*** | 國省代碼: | 廣東;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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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種差 掃描 量熱儀 自檢 標準 物質 及其 應用 | ||
1.一種差示掃描量熱儀自檢用標準物質,其特征在于,包括如下按重量份計算的組分:
PE樹脂 99.4~99.8份;
受阻酚類抗氧劑 0.1~0.3份;
亞磷酸酯類抗氧劑 0.1~0.3份;
所述PE樹脂在200℃下,測量的OIT值小于等于2min。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標準物質,其特征在于,所述PE樹脂為回收料。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標準物質,其特征在于,所述標準物質采用密煉的方法制備,密煉的條件為密煉時間8~10min,密煉溫度180±5℃。
4.根據權利要求1或3所述標準物質,其特征在于,所述密煉條件為密煉時間10min,密煉溫度180℃。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標準物質,其特征在于,所述受阻酚類抗氧劑為抗氧劑1010。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標準物質,其特征在于,所述亞磷酸酯類抗氧劑為抗氧劑168。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標準物質,其特征在于,所述受阻酚類抗氧劑與亞磷酸酯類抗氧劑等比例混合。
8.一種采用權利要求1至7任一項所述標準物質對差示掃描量熱儀進行自檢的方法,其特征在于,以所述標準物質代替標準金屬物質,且對于設備200℃時的OIT值,采用的標準物質配方為:
PE樹脂 99.8份;
受阻酚類抗氧劑 0.1份;
亞磷酸酯類抗氧劑 0.1份。
9.一種采用權利要求1至7任一項所述標準物質對差示掃描量熱儀進行自檢的方法,其特征在于,以所述標準物質代替標準金屬物質,且對于設備210℃時的OIT值,采用的標準物質配方為:
PE樹脂 99.6份;
受阻酚類抗氧劑 0.2份;
亞磷酸酯類抗氧劑 0.2份。
10.一種采用權利要求1至7任一項所述標準物質對差示掃描量熱儀進行自檢的方法,其特征在于,以所述標準物質代替標準金屬物質,且對于設備220℃時的OIT值,采用的標準物質配方為:
PE樹脂 99.6份;
受阻酚類抗氧劑 0.3份;
亞磷酸酯類抗氧劑 0.3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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