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無機房電梯改造方法及無機房電梯在審
| 申請號: | 202011423706.0 | 申請日: | 2020-12-08 |
| 公開(公告)號: | CN112520547A | 公開(公告)日: | 2021-03-19 |
| 發明(設計)人: | 莫振鋒;譚曉亨;黃敏冬 | 申請(專利權)人: | 日立電梯(中國)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B66B11/04 | 分類號: | B66B11/04;B66B11/00;B66B11/02;B66B17/12;B66B7/06 |
| 代理公司: | 廣州華進聯合專利商標代理有限公司 44224 | 代理人: | 李丹 |
| 地址: | 510630 廣東省廣州市天*** | 國省代碼: | 廣東;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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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機房 電梯 改造 方法 | ||
1.一種無機房電梯改造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如下步驟:
拆除電梯井道頂部的頂部吊掛輪,將新的曳引機安裝于所述頂部吊掛輪的原有位置,所述新的曳引機的曳引輪的輪軸線與轎廂的深度方向垂直設置;
拆除井道底坑的舊的曳引機,并將所述頂部吊掛輪安裝于所述井道底坑以形成底坑反繩輪。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無機房電梯改造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所述拆除電梯井道頂部的頂部吊掛輪,將新的曳引機安裝于所述頂部吊掛輪的原有位置的步驟中,將所述新的曳引機安裝于所述電梯井道頂部的頂部吊架上。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無機房電梯改造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所述拆除電梯井道頂部的頂部吊掛輪,將新的曳引機安裝于所述頂部吊掛輪的原有位置的步驟中,在所述井道頂部安裝固定座,將所述新的曳引機安裝于所述固定座上。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無機房電梯改造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所述拆除井道底坑的舊的曳引機,并將所述頂部吊掛輪安裝于所述井道底坑以形成底坑反繩輪的步驟中,將所述頂部吊掛輪安裝于所述井道底坑上的底坑底座上以形成所述底坑反繩輪。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無機房電梯改造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所述拆除電梯井道頂部的頂部吊掛輪,將新的曳引機安裝于所述頂部吊掛輪的原有位置的步驟中,所述新的曳引機在所述井道底坑上的投影與轎廂在所述井道底坑上的投影不重合。
6.一種無機房電梯,其特征在于,所述無機房電梯包括:
電梯井道,所述電梯井道設有井道頂部和井道底坑;
底坑反繩輪,所述底坑反繩輪設置于所述井道底坑;
曳引機,所述曳引機設置于所述井道頂部,所述曳引機的安裝位置設置為所述底坑反繩輪的原所在位置;以及
轎廂、繩輪組件和對重,所述曳引機的曳引輪的輪軸線與所述轎廂的深度方向垂直布置,所述繩輪組件設置于所述電梯井道內并與所述曳引機驅動連接,所述轎廂和所述對重均與所述繩輪組件活動連接并能夠在所述電梯井道內升降移動,所述底坑反繩輪與所述繩輪組件活動連接。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無機房電梯,其特征在于,所述無機房電梯還包括固定座,所述固定座設置于所述井道頂部,所述曳引機設置于所述固定座上。
8.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無機房電梯,其特征在于,所述曳引機在所述井道底坑上的投影與所述轎廂在所述井道底坑上的投影不重合。
9.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無機房電梯,其特征在于,所述繩輪組件包括曳引繩、轎廂反繩輪、頂部吊掛輪和對重反繩輪,所述轎廂反繩輪設置于所述轎廂的底部,所述頂部吊掛輪設置于所述井道頂部,所述對重反繩輪設置于所述對重上,所述曳引機設有曳引輪,所述曳引繩繞裝于所述轎廂反繩輪、所述頂部吊掛輪、所述曳引輪、所述底坑反繩輪和所述對重反繩輪上,且所述曳引繩的兩端分別設有轎廂繩頭和對重繩頭,所述轎廂繩頭和所述對重繩頭分別安裝固定于所述電梯井道的頂部。
10.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無機房電梯,其特征在于,所述頂部吊掛輪設置為對重側頂部吊掛輪;所述曳引機、所述對重反繩輪、所述對重側頂部吊掛輪和所述對重均布置在所述轎廂的同一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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