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明專利]垃圾轉運車的后門總成和垃圾轉運車在審
| 申請?zhí)枺?/td> | 202011401974.2 | 申請日: | 2020-12-02 |
| 公開(公告)號: | CN112455978A | 公開(公告)日: | 2021-03-09 |
| 發(fā)明(設計)人: | 李軍;岳金娟 | 申請(專利權)人: | 長沙普羅科環(huán)境裝備有限責任公司 |
| 主分類號: | B65F3/00 | 分類號: | B65F3/00 |
| 代理公司: | 北京英創(chuàng)嘉友知識產權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 11447 | 代理人: | 劉彥哲 |
| 地址: | 410100 湖南省長沙市*** | 國省代碼: | 湖南;43 |
| 權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垃圾 轉運 后門 總成 | ||
1.一種垃圾轉運車的后門總成,其特征在于,包括能夠上下運動以打開或封閉垃圾轉運車的車廂的后門(1),所述后門(1)包括主門體(11)和副門體(12),所述副門體(12)的下端與所述主門體(11)的上端可轉動地連接,以使得所述副門體(12)能夠相對于所述主門體(11)向下翻轉。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后門總成,其特征在于,還包括側臂(2),所述側臂(2)的一端與所述主門體(11)固定連接,所述側臂(2)的另一端用于與所述車廂可轉動地連接,以能夠帶動所述后門(1)相對于所述車廂轉動。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后門總成,其特征在于,還包括用于驅動所述副門體(12)相對于所述主門體(11)轉動的第一驅動件,所述第一驅動件設置在所述側臂(2)上。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后門總成,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驅動件通過傳動機構驅動所述副門體(12)轉動,所述傳動機構構造為連桿機構并包括主動桿(41)、連接桿(42)以及從動桿(43),
其中,所述主動桿(41)的首端(411)由所述第一驅動件驅動轉動,所述主動桿(41)的末端(412)與所述連接桿(42)的第一端(421)可轉動地連接,
所述從動桿(43)的一端與所述連接桿(42)的第二端(422)可轉動地連接,所述從動桿(43)的另一端與所述副門體(12)固定連接。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后門總成,其特征在于,所述主動桿(41)的中間部分具有與所述側臂(2)連接的連接部(413),所述連接部(413)通過第一轉軸(21)與所述側臂(2)連接,所述第一驅動件構造為第一線性驅動件(3),用于推動所述首端(411)繞所述第一轉軸(21)轉動。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后門總成,其特征在于,在所述主動桿(41)、所述連接桿(42)以及所述從動桿(43)所形成的平面內,所述第二端(422)到所述副門體(12)的下端的距離小于所述連接部(413)到所述末端(412)的距離以及所述連接部(413)到所述副門體(12)的下端的距離,所述連接桿(42)的長度大于所述連接部(413)到所述末端(412)的距離以及所述連接部(413)到所述副門體(12)的下端的距離,且所述第二端(422)到所述副門體(12)的下端的距離與所述連接桿(42)的長度之和不大于所述連接部(413)到所述末端(412)的距離與所述連接部(413)到所述副門體(12)的下端的距離之和。
7.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后門總成,其特征在于,所述側臂(2)通過第二轉軸(22)與所述車廂連接,所述后門總成還包括設置在所述車廂上的第二驅動件,用于驅動所述側臂(2)繞所述第二轉軸(22)轉動。
8.根據權利要求2或7所述的后門總成,其特征在于,所述后門(1)的兩側分別設置有一個所述側臂(2)。
9.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后門總成,其特征在于,所述副門體(12)的下端與所述主門體(11)的上端通過鉸鏈連接。
10.一種垃圾轉運車,其特征在于,包括權利要求1-9中任一項所述的垃圾轉運車的后門總成。
該專利技術資料僅供研究查看技術是否侵權等信息,商用須獲得專利權人授權。該專利全部權利屬于長沙普羅科環(huán)境裝備有限責任公司,未經長沙普羅科環(huán)境裝備有限責任公司許可,擅自商用是侵權行為。如果您想購買此專利、獲得商業(yè)授權和技術合作,請聯系【客服】
本文鏈接:http://www.szxzyx.cn/pat/books/202011401974.2/1.html,轉載請聲明來源鉆瓜專利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