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自行走設備的燈光控制方法和自行走設備在審
| 申請號: | 202011383053.8 | 申請日: | 2020-12-01 |
| 公開(公告)號: | CN112533340A | 公開(公告)日: | 2021-03-19 |
| 發明(設計)人: | 楊飛;黃玉剛;周國揚;劉楷;汪洋 | 申請(專利權)人: | 南京蘇美達智能技術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H05B47/115 | 分類號: | H05B47/115;H05B47/13;H05B47/11;H05B45/12 |
| 代理公司: | 南京理工大學專利中心 32203 | 代理人: | 張祥 |
| 地址: | 210032*** | 國省代碼: | 江蘇;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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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行走 設備 燈光 控制 方法 | ||
1.一種自行走設備的燈光控制方法,所述自行走設備上設置有環形燈光裝置(2)和檢測元件(3),其特征在于,
根據所述檢測元件(3)的檢測方位信息,所述環形燈光裝置(2)朝向所述檢測方位的部分區域亮起。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自行走設備的燈光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檢測元件(3)為超聲波傳感器或紅外線傳感器或視覺傳感器或電容傳感器。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自行走設備的燈光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檢測元件(3)包括多個,多個檢測元件(3)沿周向均勻分布于設備的機身,所述檢測方位信息包括檢測元件(3)檢測到的障礙物的方位,當所述檢測元件(3)檢測到障礙物時,所述環形燈光裝置(2)朝向所述障礙物方位的部分區域亮起。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自行走設備的燈光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障礙物為動物。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自行走設備的燈光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檢測元件(3)為電容傳感器,通過電容傳感器檢測障礙物相對于設備的距離和方位,當所述距離低于所設閾值時,觸發環形燈光裝置(2)警示,環形燈光裝置(2)上朝向障礙物的部分區域亮起,其余區域不發亮。
6.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自行走設備的燈光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檢測元件(3)為視覺傳感器,所述視覺傳感器包括攝像頭,所述視覺傳感器能夠在設備機身上轉動,所述檢測方位信息包括所述攝像頭的朝向方向,當視覺傳感器工作時,所述環形燈光裝置(2)與所述攝像頭的朝向方向對應的部分區域亮起以實現燈光補償,其余區域不發亮,所述攝像頭的朝向方向與所述視覺傳感器的視覺采集方向相對應。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自行走設備的燈光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視覺傳感器上設置有角度傳感器。
8.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自行走設備的燈光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自行走設備包括光照強度傳感器,通過光照強度傳感器檢測環境光照強度,當所檢測的光照強度低于預設閾值時,利用環形燈光裝置(2)進行燈光補償。
9.根據權利要求1-8任一項所述的自行走設備的燈光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環形燈光裝置(2)設置于設備機身側部,由多個獨立的燈管組件(201)依次連接而成,燈管組件(201)繞自行走設備一周設置,每個燈管組件(201)能夠獨立控制發亮。
10.根據權利要求1-8任一項所述的自行走設備的燈光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環形燈光裝置(2)設置于設備機身側部,由繞自行走設備一周分布的多個發光元件組成,所述發光元件為能夠獨立控制發亮的LED燈珠(202)或發光二極管。
11.一種自行走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自行走設備包括燈光控制單元,所述燈光控制單元包括環形燈光裝置(2)和檢測元件(3),所述燈光控制單元用于實現權利要求1-10任一項中所述的燈光控制方法。
12.根據權利要求11所述的自行走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自行走設備為智能割草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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