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電動車輛的行駛控制方法在審
| 申請號: | 202011354223.X | 申請日: | 2020-11-26 |
| 公開(公告)號: | CN113771640A | 公開(公告)日: | 2021-12-10 |
| 發明(設計)人: | 吳智源;魚禎秀 | 申請(專利權)人: | 現代自動車株式會社;起亞自動車株式會社 |
| 主分類號: | B60L15/20 | 分類號: | B60L15/20 |
| 代理公司: | 北京戈程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314 | 代理人: | 程偉;韓爍 |
| 地址: | 韓國*** | 國省代碼: | 暫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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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電動 車輛 行駛 控制 方法 | ||
本發明提供一種電動車輛的行駛控制方法。所述方法包括在電動車輛行駛時,使用基本扭矩指令和用于產生真實換擋感覺的虛擬換擋干預扭矩來產生電動機扭矩指令。根據所產生的電動機扭矩指令來使得用于驅動電動車輛的電動機運行以產生真實換擋感覺。在產生真實換擋感覺時,在產生真實換擋感覺的至少一部分時間的過程中,執行對電動機運行的增強控制從而使得產生超過電動機的許可扭矩的電動機扭矩,從而聯同地執行真實換擋感覺的產生和增強控制。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一種電動車輛的行駛控制方法,更特別地涉及一種增強應用控制策略以及使用該增強應用控制策略的電動車輛的行駛控制方法,所述增強應用控制策略既能夠改善電動車輛的駕駛性能又能夠提高其加速性能。
背景技術
眾所周知,電動車輛(EV)使用一個或多個電動機來推進。電動車輛的驅動系統包括:電動機,其用作驅動力源;電池,其用于向電動機供應電能;逆變器,其用于驅動電動機;以及減速器,其減小電動機的旋轉動力并將減小的旋轉動力傳遞至驅動車輪。電動機經由逆變器連接至電池,從而根據電動機的工作模式對電池進行充電或放電。
在電動機的驅動操作的過程中,逆變器將直流(DC)電流轉換成交流(AC)電流并且通過電纜將所得到的交流電流供應至電動機。相反,在電動機的再生發電操作的過程中,逆變器將由電動機(其作為發電機工作)產生的交流電流轉換成直流電流并且將所得的直流電流供應至電池以對電池充電。
與內燃機發動機車輛不同,電動車輛不使用多擋位變速器。取而代之的是,電動車輛使用減速器,所述減速器設置在電動機與驅動車輪之間并且使用固定的傳動比。其原因如下。內燃機發動機根據工作點具有較寬的能量效率分布范圍,并且僅在高速時才提供高扭矩。相反,電動機根據工作點具有相對較窄的能量效率分布范圍,并且即使在低速時僅利用其自身特征也可提供高扭矩。
另一方面,電動車輛的加速性能取決于電動機的扭矩能力。電動機的扭矩能力受到控制電動機的逆變器的性能、電池的供電能力以及動力傳動電子(PE)部件的最大容量等的影響。通常,將最大容量限定為使得其在確保安全性的范圍內使用,并且調節該極限值以在正常狀態下保持熱力學平衡。因此,當負載處于或超過該極限值時,可能會產生高于額定扭矩的扭矩,從而可能會增加加速度。然而,尤其是相關的PE部件可能會過熱,從而導致車輛起火。
在本文,術語“正常狀態”表示維持足夠長的時間段的同一條件或狀態。因此,各個PE部件的最大容量較為保守地設定。換言之,假設正常狀態要低于瞬時性能的方式來設定最大容量。如果假定PE部件僅短時間使用,亦即PE部件不是在正常狀態下使用,則其瞬時負載容差可能會增大為高于以正常狀態設定的容量。為此目的每個PE部件(例如電動機)的輸出的瞬時增大被稱為“增強”。
然而,如果在電動車輛行駛時最大程度地執行增強,則需要交替地執行增強操作和正常操作。然而,這會造成與駕駛員在電動車輛的加速感覺或駕駛性能方面的期望的差異。具體地,當增強與正常操作頻繁交替時,駕駛性能下降。出于該原因,需要一種在不降低駕駛性能的情況下使用增強功能的增強應用策略。
發明內容
本發明提供一種增強應用控制策略,其既能夠改善電動車輛的駕駛性能又能夠提高其加速性能。本發明的另一個目的是提供一種通過使用增強應用控制策略來對電動車輛的行駛進行控制的方法。
根據本發明的一方面,一種電動車輛的行駛控制方法可以包括:在電動車輛被驅動時,使控制器能夠使用基本扭矩指令和用于產生真實換擋感覺的虛擬換擋干預扭矩來產生電動機扭矩指令;以及使所述控制器能夠根據所產生的電動機扭矩指令來操作用于驅動電動車輛的電動機,從而能夠產生真實換擋感覺;其中,在產生真實換擋感覺時,在產生真實換擋感覺的至少一部分時間的過程中,將用于操作電動機的增強控制執行為使得產生超過電動機的許可扭矩的電動機扭矩,從而可以聯同地執行真實換擋感覺的產生和增強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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