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用于無人機的螺旋槳在審
| 申請號: | 202011352132.2 | 申請日: | 2020-11-26 |
| 公開(公告)號: | CN112298531A | 公開(公告)日: | 2021-02-02 |
| 發明(設計)人: | 周德旭;于海生;姜文輝;佟慶;王曉林;高健 | 申請(專利權)人: | 尚良仲毅(沈陽)高新科技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B64C11/06 | 分類號: | B64C11/06 |
| 代理公司: | 北京集佳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227 | 代理人: | 夏菁 |
| 地址: | 110172 遼寧省沈陽市*** | 國省代碼: | 遼寧;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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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用于 無人機 螺旋槳 | ||
1.一種用于無人機的螺旋槳,包括槳轂(1)和對稱布置在所述槳轂(1)的兩端的槳葉(2),其特征在于,所述槳轂(1)包括槳轂主框(1a)和位于所述槳轂主框(1a)內側的套筒(1b);所述槳轂主框(1a)與所述套筒(1b)之間通過轉動關節(1c)連接,且所述轉動關節(1c)沿螺旋槳的橫向軸線布置,所述轉動關節(1c)包括分別固定設置在所述套筒(1b)兩側的軸套(1c1)和設置在所述槳轂主框(1a)內側的兩個銷柱(1c2),所述軸套(1c1)的軸心沿所述螺旋槳的橫向軸線布置,所述銷柱(1c2)插設在所述軸套(1c1)內且能夠繞所述軸套(1c1)的軸心轉動;所述套筒(1a)與螺旋槳轉軸(3)同軸固定連接;所述槳轂主框(1a)上設置有關于所述螺旋槳的橫向軸線對稱布置的變距拉桿(4),所述變距拉桿(4)和所述槳轂主框(1a)通過第一鉸接軸(5)鉸接,且所述第一鉸接軸(5)平行于所述螺旋槳的橫向軸線。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無人機的螺旋槳,其特征在于,所述螺旋槳的槳葉(2)分別以鉸接的方式安裝在所述槳轂(1)的兩端。
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用于無人機的螺旋槳,其特征在于,所述槳轂(1)與所述槳葉(2)之間還設置有槳葉安裝座(6),所述槳葉安裝座(6)的一端通過第二鉸接軸(7)與所述槳轂(1)鉸接,所述槳葉安裝座(6)的另一端通過第三鉸接軸(8)與所述槳葉(2)鉸接,所述第二鉸接軸(7)和所述第三鉸接軸(8)均與所述螺旋槳的橫向軸線垂直,且所述第二鉸接軸(7)和所述第三鉸接軸(8)相互垂直。
4.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用于無人機的螺旋槳,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鉸接軸(7)垂直于所述槳轂主框(1a)所在平面。
5.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用于無人機的螺旋槳,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三鉸接軸(8)垂直于所述槳轂主框(1a)所在平面。
6.如權利要求1-5中任一項所述的用于無人機的螺旋槳,其特征在于,所述銷柱(1c2)包括固定柱段和與所述固定柱段同軸布置的插入柱段,所述固定柱段的兩側通過加強肋板(9)與所述槳轂主框(1a)的內側面連接;所述插入柱段插入所述軸套(1c1)內側且與所述軸套(1c1)轉動連接。
7.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用于無人機的螺旋槳,其特征在于,所述插入柱段(1c2)與所述軸套(1c1)之間通過軸承(1c3)連接。
8.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用于無人機的螺旋槳,其特征在于,每個所述銷柱(1c2)與其對應側的軸套(1c1)之間所設軸承(1c3)的數量不少于2個。
9.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無人機的螺旋槳,其特征在于,所述變距拉桿(4)包括連接柱(4a)和設置于所述連接柱(4a)兩端的鉸接座(4b)。
10.如權利要求9所述的用于無人機的螺旋槳,其特征在于,所述連接柱(4a)至少與其中一個鉸接座(4b)為螺紋連接,且所述連接柱(4a)旋入該鉸接座(4b)的深度可調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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