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電動滑板車的內走線機構和電動滑板車有效
| 申請號: | 202011338406.2 | 申請日: | 2020-11-25 |
| 公開(公告)號: | CN112744323B | 公開(公告)日: | 2022-04-01 |
| 發明(設計)人: | 錢靜斌 | 申請(專利權)人: | 寧波聯拓思維電子科技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B62K11/00 | 分類號: | B62K11/00;B62J11/19 |
| 代理公司: | 浙江素豪律師事務所 33248 | 代理人: | 邱積權 |
| 地址: | 315012 浙江省寧波市海曙區*** | 國省代碼: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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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電動 滑板 內走線 機構 | ||
1.電動滑板車的內走線機構,其特征在于包括內設有電氣元件的踏板組件、導線和用于穿設導線的走線部件,所述的導線為信號線、電源線中的至少一種;
所述的走線部件布置于踏板組件的前側呈現從前往后從上到下的傾斜形態;
所述的踏板組件的前側設有第一穿線孔,所述的走線部件的內側設有與第一穿線孔對接的第三穿線孔;
所述的走線部件的上端位于第一穿線孔的上方,所述的走線部件的下端設有高度低于第一穿線孔和第三穿線孔的引導腔;
所述的第三穿線孔的上緣設有一位于走線部件內的從前往后自下而上的傾斜的引導板;
所述的引導腔的底面為從前往后自下而上的第一傾斜面,所述的第一傾斜面的最低處設有出水孔;
所述的走線部件還設有導水部,所述的導水部位于引導腔的出水孔下方,所述的導水部包括呈一定角度交叉連接的上壁和從前往后自下而上傾斜的底壁;
所述的導水部的上壁和底壁的交界處設有漏水孔,進而從出水孔流到導水部的水從漏水孔中流出,避免液體累積在走線部件內。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動滑板車的內走線機構,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走線部件的上端設有第二穿線孔,所述的第二穿線孔的水平高度高于所述的第一穿線孔,所述的導線從第二穿線孔進入至走線部件內。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動滑板車的內走線機構,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電氣元件為蓄電池、控制器中的至少一種。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動滑板車的內走線機構,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引導腔內設有引導所述的導線向第一穿線孔延伸的集線槽。
5.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電動滑板車的內走線機構,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踏板組件的前側設有與立柱連接的支撐部件,所述的走線部件安裝在所述的支撐部件上。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電動滑板車的內走線機構,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立柱的上段部的兩側部設置有兩個分別朝向對應側車把的第四穿線孔;并且立柱的下段部設有朝向踏板組件的第五穿線孔,車把引出的導線從第四穿線孔穿入立桿的管狀空間后從第五穿線孔中穿出,并穿入到第二穿線孔。
7.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電動滑板車的內走線機構,其特征在于走線部件上還設有至少一個充電接口,所述的充電接口與所述的導線連接,所述的充電接口與第二穿線孔分布在走線部件的靠近踏板組件的一側面上。
8.電動滑板車,其特征在于包括如權利要求1-7任一所述的電動滑板車的內走線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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