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車輛自動控制裝置及方法在審
| 申請號: | 202011304466.2 | 申請日: | 2020-11-19 |
| 公開(公告)號: | CN112249011A | 公開(公告)日: | 2021-01-22 |
| 發明(設計)人: | 胡弘杰 | 申請(專利權)人: | 上海寅家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B60W30/09 | 分類號: | B60W30/09 |
| 代理公司: | 上海波拓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31264 | 代理人: | 張媛 |
| 地址: | 201203 上海市*** | 國省代碼: | 上海;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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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車輛 自動控制 裝置 方法 | ||
1.一種車輛自動控制裝置,其特征在于,包括:采集模塊、車載傳感器、控制模塊,其中;
所述采集模塊與控制模塊相連,用于實時獲取車輛外部環境信息,并將獲取的車輛外部環境信息提供給控制模塊;
所述車載傳感器與控制模塊相連,用于獲取車輛當前行駛信息,并將獲取的當前行駛信息提供給控制模塊;
所述控制模塊用于根據車輛外部環境信息確定是否存在阻礙車輛行駛的障礙物,若判斷結果為存在障礙物,則確定車輛與障礙物的距離和障礙物信息,并根據車輛當前行駛信息、與障礙物的距離以及障礙物信息判斷是否有碰撞風險,若判斷有碰撞風險,則及時自動控制車輛以防止碰撞障礙物。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采集模塊包括安裝在車輛的前方和后方位置的攝像頭。
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攝像頭采用180度廣角攝像頭。
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車載傳感器為GPS導航系統、方向盤轉角傳感器、陀螺儀傳感器、速度傳感器中的至少一個,所述控制模塊為車輛的電子控制單元。
5.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障礙物為動物、人、物體、機動車、非機動車中的至少一種,所述障礙物信息包括障礙物的類型、障礙物運動速度、障礙物大小信息中的至少一種,障礙物的類型包括固定障礙物、運動障礙物類型。
6.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控制模塊還用于若判斷有碰撞風險,則控制車輛踏板進行減速、控制車輛踏板進行剎車或者控制方向盤切換行駛方向。
7.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控制模塊還用于若判斷有碰撞風險,當判斷本車速度小于安全速度就能夠避免相撞,則控制本車制動踏板或松開油門踏板進行減速到小于安全速度,或者當判斷本車與障礙物的距離小于預定距離并且本車與本車道后車之間相距安全距離,則控制車輛制動踏板進行剎車,或者當判斷車輛與障礙物的距離小于預定距離并且本車與相鄰車道后車之間相距安全距離,則控制方向盤切換行駛方向至相鄰車道行駛。
8.一種車輛自動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
采集模塊實時獲取車輛外部環境信息,車載傳感器獲取車輛當前行駛信息;
控制模塊根據車輛外部環境信息確定是否存在阻礙車輛行駛的障礙物;
控制模塊若判斷結果為存在障礙物,則確定車輛與障礙物的距離和障礙物信息,并根據車輛當前行駛信息、與障礙物的距離以及障礙物信息判斷是否有碰撞風險;
控制模塊若判斷有碰撞風險,則及時自動控制車輛以防止碰撞障礙物。
9.如權利要求8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控制模塊若判斷有碰撞風險,則及時自動控制車輛以防止碰撞障礙物,包括:
所述控制模塊若判斷有碰撞風險,則控制車輛踏板進行減速、控制車輛踏板進行剎車或者控制方向盤切換行駛方向。
10.如權利要求8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控制模塊若判斷有碰撞風險,則及時自動控制車輛以防止碰撞障礙物,包括:
所述控制模塊若判斷有碰撞風險,當判斷本車速度小于安全速度就能夠避免相撞,則控制本車制動踏板或松開油門踏板進行減速到小于安全速度,或者當判斷本車與障礙物的距離小于預定距離并且本車與本車道后車之間相距安全距離,則控制車輛制動踏板進行剎車,或者當判斷車輛與障礙物的距離小于預定距離并且本車與相鄰車道后車之間相距安全距離,則控制方向盤切換行駛方向至相鄰車道行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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