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采用IAP抑制劑的治療方法在審
| 申請號: | 202011298792.7 | 申請日: | 2020-11-19 |
| 公開(公告)號: | CN112891510A | 公開(公告)日: | 2021-06-04 |
| 發明(設計)人: | 翟一帆;張小勇;候金林;楊大俊 | 申請(專利權)人: | 蘇州亞盛藥業有限公司;亞盛醫藥集團(香港)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A61K38/06 | 分類號: | A61K38/06;A61K31/407;A61K31/522;A61P31/20;A61P1/16 |
| 代理公司: | 上海弼興律師事務所 31283 | 代理人: | 薛琦;程青 |
| 地址: | 215028 江蘇省蘇州市蘇州工*** | 國省代碼: | 江蘇;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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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采用 iap 抑制劑 治療 方法 | ||
1.一種治療乙型肝炎(HB)的方法,包括每周一次向有需要的患者施用7mg至45mg的化合物(I)或其藥學上可接受的鹽,其中化合物(I)的結構式如下: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施用量為7mg。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施用量為12mg。
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施用量為20mg。
5.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施用量為30mg。
6.如權利要求1-5中任一項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化合物(I)通過靜脈注射給藥。
7.一種治療乙型肝炎的方法,包括向有此需要的受試者給藥:
a)由以下結構式表示的7mg至45mg化合物(I)或其藥學上可接受的鹽:
以及
b)0.2mg至1mg恩替卡韋。
8.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方法,其中化合物(I)每周給藥一次。
9.如權利要求7或8的方法,其中恩替卡韋每天給藥一次。
10.如權利要求7-9中任一項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方法包括至少一個28天的治療周期,其中在連續的4周治療周期的第1、8、15和22天施用化合物(I)。
11.如權利要求7-10中任一項所述的方法,其中化合物(I)的有效量為12mg。
12.如權利要求7-10中任一項所述的方法,其中化合物(I)的有效量為20mg。
13.如權利要求7-10中任一項所述的方法,其中化合物(I)的有效量為30mg。
14.如權利要求7-13中任一項所述的方法,其中化合物(I)的有效量為0.5mg。
15.如權利要求7-13中任一項所述的方法,其中化合物(I)的有效量為1mg。
16.如權利要求7-15中任一項所述的方法,其中化合物(I)通過靜脈內輸注給藥。
17.如權利要求7-16中任一項所述的方法,其中化合物(I)和恩替卡韋同時給藥。
18.如權利要求7-16中任一項所述的方法,其中化合物(I)和恩替卡韋是順序給藥的。
19.如權利要求7-18中任一項所述的方法,其中乙型肝炎是慢性乙型肝炎。
20.如權利要求7-18中任一項所述的方法,其中化合物(I)是游離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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