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基于CO或CO釋放試劑的水產品保鮮劑及其應用在審
| 申請號: | 202011294179.8 | 申請日: | 2020-11-18 |
| 公開(公告)號: | CN112400976A | 公開(公告)日: | 2021-02-26 |
| 發明(設計)人: | 吳根福 | 申請(專利權)人: | 浙江大學 |
| 主分類號: | A23B4/16 | 分類號: | A23B4/16;A23B4/24 |
| 代理公司: | 杭州天勤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33224 | 代理人: | 胡紅娟 |
| 地址: | 310013 浙江*** | 國省代碼: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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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基于 co 釋放 試劑 水產品 保鮮劑 及其 應用 | ||
1.一種水產品保鮮劑,其特征在于,所述水產品保鮮劑由CO或CO釋放試劑組成。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水產品保鮮劑,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水產品為淡水產品或海水產品。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水產品保鮮劑,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淡水產品為鯉魚、鰱魚、河蝦或小龍蝦;所述的海水產品為帶魚、金槍魚、對蝦或烏賊。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水產品保鮮劑,其特征在于,所述的CO釋放試劑為由過渡金屬、CO和輔助配體結合而成的過渡金屬羰基化合物。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水產品保鮮劑,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過渡金屬羰基化合物為CORM-2、CORM-3、CORM-F、CORM-A1、ALF 021或ALF 062。
6.一種水產品的保鮮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如下步驟:在水產品冷藏、冷凍前或者在冷藏、冷凍的同時,用權利要求1~5任意一項所述的保鮮劑處理水產品。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水產品的保鮮方法,其特征在于,保鮮劑處理水產品的時間為10分鐘以上。
8.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水產品的保鮮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保鮮劑處理水產品具體為:將水產品放入密閉容器或保鮮袋內,向密閉容器或保鮮袋內充入所述的水產品保鮮劑,使密閉容器或保鮮袋內CO的體積百分比為0.1~10%;所述的水產品保鮮劑為氣態保鮮劑。
9.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水產品的保鮮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保鮮劑處理水產品具體為:將水產品放入水箱中,向水箱內充入水產品保鮮劑,使水體中的CO有效濃度為0.01~1mmol/L;所述的水產品保鮮劑為氣態保鮮劑、液態保鮮劑或固態保鮮劑。
10.根據權利要求1~5任意一項所述的水產品保鮮劑在制備抑菌劑中的應用,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抑菌劑為希瓦氏菌抑制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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