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變電站場景下電力物聯網感知層防護能力評價方法在審
| 申請號: | 202011286570.3 | 申請日: | 2020-11-17 |
| 公開(公告)號: | CN112417442A | 公開(公告)日: | 2021-02-26 |
| 發明(設計)人: | 曾鑒;張全明;鄭遠碩;胥威汀;羅勁瑭;陳一鳴;姚實穎;唐權;王玉東;馬天男;陽小龍;張晨琳 | 申請(專利權)人: | 國網四川省電力公司經濟技術研究院 |
| 主分類號: | G06F21/55 | 分類號: | G06F21/55;G06F21/64;G06Q50/06;G16Y10/35;H04L29/06;H04L29/08 |
| 代理公司: | 成都行之專利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 51220 | 代理人: | 張超 |
| 地址: | 610000 四川*** | 國省代碼: | 四川;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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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變電站 場景 電力 聯網 感知 防護 能力 評價 方法 | ||
1.一種變電站場景下電力物聯網感知層防護能力評價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以下步驟:
步驟S1:獲取變電站的感知層安全防護需求;
步驟S2:構建通用評價指標體系模型,所述通用評價指標體系模型為電力物聯網感知層安全防護能力評價指標體系模型;
步驟S3:根據所述變電站的感知層安全防護需求,調整所述通用評價指標體系模型,得到變電站評價指標體系模型;
步驟S4:通過所述變電站評價指標體系模型,對變電站場景下的電力物聯網感知層安全防護能力進行評價。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變電站場景下電力物聯網感知層防護能力評價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步驟S2包括:
步驟S21:獲取電力物聯網的感知層結構、電力物聯網面臨的安全風險和感知層使用的安全防護方法,確定所述通用評價指標體系模型的基本框架;
步驟S22:基于所述通用評價指標體系模型的基本框架,參考評估物聯網安全和網絡安全的相關國家標準及研究成果,提取適合的基礎評價指標,豐富所述通用評價指標體系模型的內容,建立多維的評估指標體系,得到所述電力物聯網感知層安全防護能力評價指標體系模型。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變電站場景下電力物聯網感知層防護能力評價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變電站評價指標體系模型包括感知層安全魯棒性、感知層數據防泄漏能力和感知層通信抗干擾能力。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變電站場景下電力物聯網感知層防護能力評價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感知層安全魯棒性包括設備可靠性和拓撲結構可靠性。
5.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變電站場景下電力物聯網感知層防護能力評價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感知層數據防泄漏能力包括數據機密性保護能力、數據完整性保護能力、數據可用性保護能力和入侵檢測能力。
6.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變電站場景下電力物聯網感知層防護能力評價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感知層通信抗干擾能力包括電磁屏蔽效能和通信可靠效能。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變電站場景下電力物聯網感知層防護能力評價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步驟S3中調整所述通用評價指標體系模型,具體為:將設備安全和數據安全加入所述通用評價指標體系模型中。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變電站場景下電力物聯網感知層防護能力評價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設備安全包括感知層安全魯棒性與感知層數據防泄漏能力;所述數據安全包括數據機密性保護能力、數據完整性保護能力、數據可用性保護能力。
9.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變電站場景下電力物聯網感知層防護能力評價方法,其特征在于,通過層次分析法調整所述通用評價指標體系模型。
10.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變電站場景下電力物聯網感知層防護能力評價方法,其特征在于,通過模糊綜合評價法,對變電站場景下的電力物聯網感知層安全防護能力進行評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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