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通過控制發動機推力來實現飛機的應急控制的系統及飛機在審
| 申請號: | 202011283596.2 | 申請日: | 2020-11-17 |
| 公開(公告)號: | CN112373704A | 公開(公告)日: | 2021-02-19 |
| 發明(設計)人: | 唐志帥;郭建偉;劉興華;龔孝懿;王延剛;方迪 | 申請(專利權)人: | 中國商用飛機有限責任公司;中國商用飛機有限責任公司上海飛機設計研究院 |
| 主分類號: | B64D31/02 | 分類號: | B64D31/02;B64D31/04 |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金杜律師事務所 11256 | 代理人: | 易詠梅;李立行 |
| 地址: | 200126 上*** | 國省代碼: | 上海;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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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通過 控制 發動機 推力 實現 飛機 應急 系統 | ||
1.一種通過控制發動機推力來實現飛機的應急控制的系統,所述飛機包括飛控計算機、FADEC以及飛機兩側的發動機,所述飛控計算機被配置為能夠經由所述FADEC控制所述發動機,其特征在于,所述飛控計算機配置有主控制律和備份控制律,并且所述系統包括:
駕駛艙控制板應急開關,所述駕駛艙控制板應急開關被配置為能夠在出現飛行控制故障時,響應于操作人員開啟所述駕駛艙控制板應急開關的操作,而指令所述飛控計算機自所述主控制律切換至所述備份控制律,并根據所述備份控制律以及所述飛機的飛機狀態信息,分別控制所述發動機以調整所述發動機的對稱推力和差動推力,以維持所述飛機的飛行高度和航向;
側桿,所述側桿被配置為在不受外力作用時處于中立位,并且在被操縱離開所述中立位時實現超控,以使得所述飛控計算機根據操作人員對所述側桿的操縱以及所述飛機狀態信息,分別控制所述發動機以調整所述發動機的對稱推力和差動推力。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應急飛行控制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側桿被配置為能夠在被操縱回拉時促使所述飛控計算機控制所述發動機以增大所述發動機的對稱推力,以及在被操縱前壓時促使所述飛控計算機控制所述發動機以減小所述發動機的對稱推力。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應急飛行控制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側桿被配置為能夠在被操縱向左右兩側傾斜時促使所述飛控計算機控制所述發動機以增大所述發動機的差動推力。
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應急飛行控制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側桿被配置為能夠在未受到外力操縱達到預設時長時自動恢復至所述中立位。
5.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應急飛行控制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系統還包括:
滾轉控制旋鈕,所述飛控計算機還被配置為能夠根據所述滾轉控制旋鈕所處位置調整所述發動機的對稱推力和差動推力,以控制所述飛機執行滾轉動作。
6.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應急飛行控制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系統還包括:
航跡角控制旋鈕,所述飛控計算機還被配置為能夠根據所述航跡角控制旋鈕所處位置調整所述發動機的對稱推力和差動推力,以控制所述飛機改變其航跡角。
7.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應急飛行控制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系統還包括:
自動著陸介入按鈕,所述飛控計算機還被配置為能夠響應于所述自動著陸介入按鈕被按下而控制所述發動機以調整所述發動機的對稱推力和差動推力,以控制所述飛機實施自動著陸。
8.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應急飛行控制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飛行控制故障包括所述飛機的液壓系統完全失效或所述飛機的舵面控制完全失效。
9.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應急飛行控制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駕駛艙控制板應急開關、所述滾轉控制旋鈕、所述航跡角控制旋鈕及所述自動著陸介入按鈕集成于所述飛機的駕駛艙控制板上。
10.一種飛機,其特征在于,所述飛機包括如權利要求1-9中任意一項所述的通過控制發動機推力來實現飛機的應急控制的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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