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二氧化硅檢測的鋅回收方法有效
| 申請號: | 202011257926.0 | 申請日: | 2020-11-11 |
| 公開(公告)號: | CN112578077B | 公開(公告)日: | 2022-08-12 |
| 發明(設計)人: | 梁鶴賢 | 申請(專利權)人: | 韶關凱鴻納米材料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G01N31/16 | 分類號: | G01N31/16 |
| 代理公司: | 韶關市雷門專利事務所(普通合伙) 44226 | 代理人: | 周最明 |
| 地址: | 512300 廣東省韶*** | 國省代碼: | 廣東;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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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二氧化硅 檢測 回收 方法 | ||
1.一種二氧化硅檢測的鋅回收方法,其特征在于,其步驟如下,
在以碳銨和氨水混合溶液作為浸出溶劑對次氧化鋅原料進行浸出前,稱量并記錄次氧化鋅原料的質量M0,分別在同一批次氧化鋅原料中取樣質量的m0的樣品作為第一樣品和第二樣品,檢測第一樣品中氧化鋅的質量為m1,計算次氧化鋅原料中的氧化鋅的質量M1,檢測第二樣品中二氧化硅的質量為m2,計算次氧化鋅原料中的二氧化硅的質量M2,計算在理想狀態下當次氧化鋅中的氧化鋅被完全浸出時,二氧化硅在剩余的固體中的理想質量分數以該質量分數為判定值;
以碳銨和氨水的混合溶液作為浸出溶劑浸出次氧化鋅的鋅元素的工藝中,需過濾浸出液和浸出渣,烘干浸出渣,測量浸出渣的質量為M3,計算二氧化硅在浸出渣中的實際質量分數
當實際質量分數大于判定值時,由于二氧化硅的質量不變,因此浸出渣的質量較小,表示次氧化鋅中的氧化鋅已被完全浸出同時次氧化鋅中的其他金屬元素也有少量被浸出,因此浸出渣的質量M3比氧化鋅被完全浸出時剩余的固體的質量少,不需回收浸出渣;
當實際質量分數小于判定值時,由于二氧化硅的質量不變,因此浸出渣的質量較大,表示次氧化鋅中的氧化鋅未被完全浸出,需要回收浸出渣。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二氧化硅檢測的鋅回收方法,其特征在于,回收浸出渣的處理方法是將浸出渣返回浸出的工序,或,將浸出渣送入回轉窯中,通入一氧化碳來焙燒浸出渣回收鋅蒸汽。
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二氧化硅檢測的鋅回收方法,其特征在于,回收浸出渣的處理方法是將浸出渣送入回轉窯中,通入一氧化碳來焙燒浸出渣回收鋅蒸汽,焙燒溫度大于或等于1200℃。
4.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二氧化硅檢測的鋅回收方法,其特征在于,焙燒時間在三個小時以上。
5.如權利要求1-4任一項所述的二氧化硅檢測的鋅回收方法,其特征在于,采用EDTA滴定法測定第一樣品中氧化鋅的含量。
6.如權利要求1-4任一項所述的二氧化硅檢測的鋅回收方法,其特征在于,采用氟硅酸鈉間接滴定法檢測第二樣品中二氧化硅的含量。
7.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二氧化硅檢測的鋅回收方法,其特征在于,在以碳銨和氨水混合溶液作為浸出溶劑對次氧化鋅原料進行浸出,其步驟如下,
次氧化鋅在浸出溶劑中的浸出分為一次浸出和二次浸出,一次浸出壓濾后的固體進行二次浸出,一次浸出壓濾后的液體作為浸出液進行下一步驟,在二次浸出過程中加入新鮮的浸出溶劑,二次浸出壓濾后的固體為浸出渣,對浸出渣進行下一步驟,二次浸出壓濾后的液體返回一次浸出中作為一次浸出的浸出溶劑。
8.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二氧化硅檢測的鋅回收方法,其特征在于,一次浸出時按總摩爾比NH4+:Zn=3.5-4.5:0.5-1.5投入次氧化鋅,浸出時間為3-3.5小時。
9.如權利要求8所述的二氧化硅檢測的鋅回收方法,其特征在于,二次浸出時,浸出溶劑中的氨濃度為100-120g/L,碳銨濃度為140-170g/L,浸出時間為2-2.5小時。
10.如權利要求7-9任一項所述的二氧化硅檢測的鋅回收方法,其特征在于,一次浸出和二次浸出后均通過廂式壓濾機進行壓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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