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撞擊損壞后可再次利用的安全防護路錐在審
| 申請號: | 202011235160.6 | 申請日: | 2020-11-08 |
| 公開(公告)號: | CN112458962A | 公開(公告)日: | 2021-03-09 |
| 發明(設計)人: | 林清鋒 | 申請(專利權)人: | 泗縣斯曼柯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E01F9/654 | 分類號: | E01F9/654 |
| 代理公司: | 暫無信息 | 代理人: | 暫無信息 |
| 地址: | 234000 安徽省*** | 國省代碼: | 安徽;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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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撞擊 損壞 再次 利用 安全 護路 | ||
1.一種撞擊損壞后可再次利用的安全防護路錐,包括底座(1),其特征在于:所述底座(1)的側面上套設有彈性環(2),彈性環(2)與底座(1)之間活動連接有活動桿(3),活動桿(3)穿過彈性環(2)且位于遠離彈性環(2)的一端連接于吸盤(4),活動桿(3)的另一端連接有彈性連接件(5),彈性連接件(5)遠離活動桿(3)的一端連接有驅動組件(6),底座(1)上設置于與驅動組件(6)相對應的承接氣囊(7),承接氣囊(7)上密封連接有密封室(8),密封室(8)內滑動連接有活塞(9),活塞(9)固定連接有驅動軸(10),底座(1)上轉動連接有與驅動軸(10)相對應的轉換環(11),底座(1)上設置有充氣轉換室(12),充氣轉換室(12)上連接有快速充氣裝置(13),快速充氣裝置(13)上連接有啟動件(14),啟動件(14)和轉換環(11)之間連接有轉換驅動件(15),充氣轉換室(12)上連通有壓縮氣囊一(16),底座(1)上設置有與壓縮氣囊一(16)相對應的導向機構(17),底座(1)上設置有氣囊壓縮機構(18),氣囊壓縮機構(18)與吸盤(4)之間連接有通氣管(19),且氣囊壓縮機構(18)與驅動組件(6)之間設置有解壓組件(20)。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撞擊損壞后可再次利用的安全防護路錐,其特征在于:所述驅動組件(6)包括滑動座(61)和弧形推板(62),弧形推板(62)通過滑動座(61)連接在彈性連接件(5)上,弧形推板(62)與承接氣囊(7)相對應,滑動座(61)與解壓組件(20)相對應。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撞擊損壞后可再次利用的安全防護路錐,其特征在于:所述驅動軸(10)螺紋連接在轉換環(11)上,且轉換環(11)與轉換驅動件(15)相嚙合連接,轉換驅動件(15)為齒輪,啟動件(14)與轉換驅動件(15)相嚙合連接。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撞擊損壞后可再次利用的安全防護路錐,其特征在于:所述導向機構(17)包括放置室(171)和導向擋板(172),壓縮氣囊一(16)放置在放置室(171)內,且壓縮氣囊一(16)上連接有導氣管,導氣管穿過放置室(171)連通在充氣轉換室(12)上,導向擋板(172)扣合連接在放置室(171)相對應的位置。
5.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一種撞擊損壞后可再次利用的安全防護路錐,其特征在于:所述氣囊壓縮機構(18)包括壓縮腔(181)、壓縮氣囊二(182)和壓縮板(183),壓縮氣囊二(182)位于壓縮板(183)與壓縮腔(181)之間,且壓縮氣囊二(182)通過通氣管(19)連通在吸盤(4)上,壓縮板(183)與解壓組件(20)相對應。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一種撞擊損壞后可再次利用的安全防護路錐,其特征在于:所述解壓組件(20)包括擋塊(201)、連桿件(202)和承接驅動件(203),解壓組件(20)活動插接在壓縮腔(181)內與壓縮板(183)相對應,承接驅動件(203)通過連桿件(202)轉動連接在擋塊(201)上,且承接驅動件(203)與滑動座(61)相對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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