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具有氨化功能的含鈦催化劑及其制備方法和應用有效
| 申請號: | 202011188652.4 | 申請日: | 2020-10-30 |
| 公開(公告)號: | CN114433089B | 公開(公告)日: | 2023-07-21 |
| 發明(設計)人: | 田保亮;張利軍;向良玉;唐國旗;彭暉;宋超 | 申請(專利權)人: | 中國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中國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化工研究院 |
| 主分類號: | B01J23/75 | 分類號: | B01J23/75;B01J23/755;B01J23/89;B01J23/889;B01J23/80;B01J23/882;B01J21/04;B01J21/06;B01J32/00;B01J35/10;C07C209/16;C07C211/12;C07C213/02;C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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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具有 氨化 功能 催化劑 及其 制備 方法 應用 | ||
1.一種具有氨化功能的含鈦催化劑,該催化劑含有載體和負載于所述載體上的活性組分和任選的助劑,其特征在于,所述載體包括重量比為2-5:1的氧化鋁和二氧化鈦,所述活性組分為鈷和/或鎳;
其中,所述含鈦催化劑的氨吸附量為0.3-0.4?mmol/g、二氧化碳吸附量為0.07-0.2mmol/g,比表面積為130-180?m2/g,孔容為0.55-0.75?ml/g,孔半徑小于4?nm的孔體積占所有孔的孔體積百分比小于20%,孔半徑大于10?nm的孔體積占所有孔的孔體積百分比小于15%。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含鈦催化劑,其中,所述氧化鋁和二氧化鈦的重量比為2-4.5:1;
和/或,相對于每100克的載體,所述活性組分的含量為13-40g;
和/或,相對于每100克的載體,所述助劑的含量為0-10g;
和/或,所述助劑選自VIB族、VIIB族、IB族、IIB族和鑭系元素中的至少一種。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含鈦催化劑,其中,相對于每100克的載體,所述活性組分的含量為20-36g;
和/或,相對于每100克的載體,所述助劑的含量為2.5-8g;
和/或,所述助劑為Cr、Mo、W、Mn、Re、Cu、Ag、Au、Zn、La和Ce中的至少一種。
4.根據權利要求1-3中任意一項所述的含鈦催化劑,其中,所述載體中摻雜有硫,相對于每100g的氧化鋁和二氧化鈦,硫的含量為0.1-0.5g。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含鈦催化劑,其中,對于每100g的氧化鋁和二氧化鈦,硫的含量為0.15-0.4g。
6.一種制備權利要求1-5中任意一項所述的具有氨化功能的含鈦催化劑的方法,其特征在于,該方法包括:
(1)將擬薄水鋁石與鈦白粉進行混捏、成型和焙燒,得到載體,所述擬薄水鋁石與所述鈦白粉的用量使所得載體中氧化鋁和二氧化鈦的重量比為2-5:1;
(2)將活性組分和任選的助劑負載于所得載體上,所述活性組分包括鈷和/或鎳。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擬薄水鋁石與所述鈦白粉的用量使所得載體中所述氧化鋁和二氧化鈦的重量比為2-4.5:1;
和/或,所述擬薄水鋁石由碳化法、有機鋁水解法、硫酸鋁法和硝酸法中的至少一種制備;
和/或,所述鈦白粉由沉淀法和/或溶膠-凝膠法制備。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擬薄水鋁石由碳化法或硫酸鋁法制備;
和/或,所述鈦白粉為以硫酸氧鈦為原料制備的鈦白粉。
9.根據權利要求7或8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鈦白粉中硫酸根的含量為0.2-3wt%。
10.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活性組分的用量使得相對于每100克的載體,所述活性組分的含量為13-40g;
和/或,所述助劑的用量使得相對于每100克的載體,所述助劑的含量為0-10g;
和/或,所述助劑選自VIB族、VIIB族、IB族、IIB族和鑭系元素中的至少一種。
11.根據權利要求10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活性組分的用量使得相對于每100克的載體,所述活性組分的含量為20-36g;
和/或,所述助劑的用量使得相對于每100克的載體,所述助劑的含量為2.5-8g;
和/或,所述助劑為Cr、Mo、W、Mn、Re、Cu、Ag、Au、Zn、La和Ce中至少一種。
12.權利要求1-5中任意一項所述的含鈦催化劑或者權利要求6-11中任意一項所述的方法在醇的氨化中的應用。
13.一種制備有機胺的方法,其特征在于,該方法包括:在權利要求1-5中任意一項所述的含鈦催化劑的存在下,將氨和/或有機胺與醇接觸進行氨化反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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