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建筑內物流傳輸分揀裝置在審
| 申請號: | 202011187587.3 | 申請日: | 2020-10-30 |
| 公開(公告)號: | CN112456098A | 公開(公告)日: | 2021-03-09 |
| 發明(設計)人: | 施亞昆;李毅帥;黃寒冰;楊凱;文超;陳祖澤;周昕煒 | 申請(專利權)人: | 南昌樂取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B65G47/52 | 分類號: | B65G47/52 |
| 代理公司: | 北京清亦華知識產權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 11201 | 代理人: | 彭琰 |
| 地址: | 330000 江西省南昌市紅*** | 國省代碼: | 江西;36 |
| 權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建筑 物流 傳輸 分揀 裝置 | ||
1.一種建筑內物流傳輸分揀裝置,其特征在于:包括置物柜、升降倉以及接物倉,還包括位于所述置物柜內的第一傳送機構、位于所述升降倉內的第二傳送機構、位于所述接物倉內的第三傳送機構,以及與所述升降倉配合的第一升降機構,所述置物柜位于建筑物下層,所述第一升降機構位于建筑物內部,所述接物倉位于建筑物內用戶住宅處,所述升降倉通過所述升降機構在所述置物柜與所述接物倉之間傳送,所述置物柜與所述升降倉之間通過所述第一傳送機構、所述第二傳送機構進行傳送,所述升降倉與所述接物倉之間通過所述第二傳送機構、所述第三傳送機構進行傳送。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建筑內物流傳輸分揀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置物柜包括儲物倉以及傳送倉,所述儲物倉內設有第四傳送機構,所述第四傳送機構用于與所述第一傳送機構之間進行物品的傳送,所述第一傳送機構與所述第二傳送機構在所述傳送倉內進行傳輸。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建筑內物流傳輸分揀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傳送倉包括豎直方向設置的第一傳送部,所述儲物倉與所述第一傳送部連通,所述第一傳送部內設有第二升降機構,所述第一傳送機構在所述第一傳送部內通過所述升降機構上下移動。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建筑內物流傳輸分揀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傳送倉還包括水平方向設置的第二傳送部,所述第二傳送部位于所述置物柜的上層,所述第一傳送機構通過所述第二升降機構傳送到所述第二傳送部,所述升降倉通過所述第一傳送機構傳送到所述第二傳送部,當所述第一傳送機構與所述升降倉同時位于所述第二傳送部中時,所述第一傳送機構的置物面與所述第二傳送機構的置物面齊平。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建筑內物流傳輸分揀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置物柜頂部設有第一隔板,當所述第一隔板開啟時,所述升降倉進入或離開所述第二傳送部。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建筑內物流傳輸分揀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接物倉設有第二隔板,所述第二隔板貼近所述第一升降機構,當所述第二隔板開啟時,所述接物倉內部與所述升降倉內部連通。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建筑內物流傳輸分揀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接物倉還設有第三隔板,所述第三隔板用于供用戶開啟后從所述接物倉中取放物品。
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建筑內物流傳輸分揀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升降倉的兩側分別設有第四隔板、第五隔板,當所述第四隔板開啟,所述升降倉內部與所述置物柜內部連通,所述第一傳送機構與所述第二傳送機構齊平,所述第五隔板位于所述升降倉中靠近所述接物倉的一側。
9.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建筑內物流傳輸分揀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升降機構置于建筑物內部,所述第一升降機構包括升降軌道、以及固定于所述升降倉頂部的提升構件。
10.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建筑內物流傳輸分揀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傳送機構、所述第二傳送機構、所述第三傳送機構均為皮帶傳輸機構。
該專利技術資料僅供研究查看技術是否侵權等信息,商用須獲得專利權人授權。該專利全部權利屬于南昌樂取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未經南昌樂取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許可,擅自商用是侵權行為。如果您想購買此專利、獲得商業授權和技術合作,請聯系【客服】
本文鏈接:http://www.szxzyx.cn/pat/books/202011187587.3/1.html,轉載請聲明來源鉆瓜專利網。
- 上一篇:一種智能網聯汽車實訓系統
- 下一篇:一種紫外線智能消毒殺菌門把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