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基于選定的再生制動量的電池預調節系統和方法在審
| 申請號: | 202011180676.5 | 申請日: | 2020-10-29 |
| 公開(公告)號: | CN112776609A | 公開(公告)日: | 2021-05-11 |
| 發明(設計)人: | 喬納森·巴克;凱文·麥肯齊;利亞姆·韋斯特 | 申請(專利權)人: | 福特全球技術公司 |
| 主分類號: | B60L7/10 | 分類號: | B60L7/10;B60L58/26;B60L58/27 |
| 代理公司: | 北京銘碩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286 | 代理人: | 王秀君;魯恭誠 |
| 地址: | 美國密歇根*** | 國省代碼: | 暫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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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基于 選定 再生制動 電池 調節 系統 方法 | ||
1.一種電動化車輛,其包括:
牽引電池;
電池熱系統,其被配置為加熱和冷卻所述牽引電池;
用戶接口,其被配置為接收用戶輸入,所述用戶輸入限定下一個駕駛循環的初始再生制動能力;和
控制器,其被編程為操作制動系統以結合最高達再生功率能力的再生制動,所述再生功率能力基于駕駛循環期間所述牽引電池的操作條件,并且響應于所述電動化車輛連接到外部充電器,在所述下一個駕駛循環開始之前操作所述電池熱系統以將所述牽引電池預調節到對應于所述初始再生制動能力的預定溫度,使得所述再生功率能力在所述下一個駕駛循環的預定持續時間內至少等于所述初始再生制動能力。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動化車輛,其中所述初始再生制動能力作為最大再生制動能力的百分比被輸入。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動化車輛,其中所述初始再生制動能力作為多個離散級別被輸入。
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動化車輛,其中所述控制器還被編程為估計與將所述牽引電池預調節至所述預定溫度相關聯的成本,并將所述成本輸出至所述用戶接口以供顯示。
5.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動化車輛,其中所述控制器還被編程為估計與將所述牽引電池預調節至所述預定溫度相關聯的百分比續航里程增加,并將所述百分比輸出至所述用戶接口以供顯示。
6.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動化車輛,其中所述用戶接口還被配置為接收所述下一個駕駛循環的出發時間的用戶輸入。
7.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動化車輛,其中所述控制器還被編程為估計預調節開始時間,在所述預調節開始時間,所述電池熱系統能夠使所述牽引電池的溫度在所述下一個駕駛循環開始之前達到所述預定溫度,并且在所述預調節開始時間開始操作所述電池熱系統。
8.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電動化車輛,其中所述預調節開始時間基于環境溫度和牽引電池溫度。
9.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動化車輛,其中所述控制器還被編程為響應于低于所述預定溫度的牽引電池溫度,操作所述電池熱系統以加熱所述牽引電池。
10.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動化車輛,其中所述控制器還被編程為響應于對應于超過所述初始再生制動能力的再生制動能力的牽引電池溫度,禁止所述電池熱系統的操作。
11.一種用于車輛的電池熱控制系統,其包括:
加熱元件,其被配置為向牽引電池提供熱量;
冷卻元件,其被配置為冷卻牽引電池;和
控制器,其被編程為接收由所述車輛的用戶輸入的后續駕駛循環的初始再生制動能力,并且響應于所述牽引電池從外部充電器充電,操作所述加熱元件和所述冷卻元件以在所述后續駕駛循環開始之前將所述牽引電池預調節到對應于所述初始再生制動能力的預定溫度。
12.如權利要求11所述的電池熱控制系統,其中所述控制器還被編程為估計預調節開始時間,在所述預調節開始時間,所述加熱元件和所述冷卻元件能夠被操作以使得所述牽引電池的溫度在所述后續駕駛循環開始之前達到所述預定溫度,并且在所述預調節開始時間開始操作所述加熱元件和所述冷卻元件。
13.如權利要求12所述的電池熱控制系統,其中所述預調節開始時間基于環境溫度和牽引電池溫度。
14.如權利要求11所述的電池熱控制系統,其中所述控制器還被編程為響應于低于所述預定溫度的牽引電池溫度,操作所述加熱元件以加熱所述牽引電池。
15.如權利要求11所述的電池熱控制系統,其中所述控制器還被編程為響應于對應于超過所述初始再生制動能力的再生制動能力的牽引電池溫度,禁止所述加熱元件和所述冷卻元件的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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