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適用于混合動力商用車動力控制方法在審
| 申請號: | 202011178387.1 | 申請日: | 2020-10-29 |
| 公開(公告)號: | CN112356823A | 公開(公告)日: | 2021-02-12 |
| 發明(設計)人: | 張學鋒;楊維剛;楊志超 | 申請(專利權)人: | 大運汽車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B60W20/15 | 分類號: | B60W20/15;B60W10/06;B60W10/08;B60W40/105;B60W40/00 |
| 代理公司: | 北京中南長風知識產權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 11674 | 代理人: | 鄭海 |
| 地址: | 044000 山西省*** | 國省代碼: | 山西;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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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適用于 混合 動力 商用 控制 方法 | ||
1.一種適用于混合動力商用車動力控制方法,其特征是:該方法由以下步驟實現:
步驟一、車輛啟動后,判斷車速是否大于20km/h,如果否,則車輛驅動方式以電機為主驅動,電機驅動的扭矩隨油門開度和轉速變化,執行步驟二;如果是,則車輛驅動方式以發動機為主驅動,執行步驟五;
步驟二、判斷發動機是否處于怠速狀態,如果是,執行步驟三;如果否,執行步驟四;
步驟三、判斷油門深度是否大于90%,如果是,則發動機與電機共同輸出扭矩,電機為主驅動,發動機為輔助驅動;如果否,發動機保持怠速,電機單獨驅動;
步驟四、判斷油門深度是否大于90%且當前擋位在起步擋位以上,如果是,混動控制器控制發動機啟動,電機為輔助驅動;如果否,發動機保持熄火,電機單獨驅動;
步驟五、判斷油門深度是否大于80%,如果是,則電機與發動機共同輸出扭矩,發動機為主驅動,電機為輔助驅動;如果否,電機不工作,發動機單獨驅動。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適用于混合動力商用車動力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發動機怠速的條件包括:
A:怠速停機使能開啟;
B:車速為0;
C:混動就緒;
D:制動氣壓正常;
E:蓄電池電壓正常;
F:動力電池SOC不低于50%;
G:電機控制器溫度正常、電機溫度正常;
H:車輛出現大于10km/h的車速;
車輛由運行到停止狀態時,若同時滿足上述條件,則為發動機停車熄火狀態,此時發動機熄火。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適用于混合動力商用車動力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還包括根據車速進行能量回收控制,具體控制方法為:
步驟a、在車輛行駛無故障過程中,當油門信號消息時,判斷車速是否大于20km/h,如果是,執行步驟b;如果否,執行步驟c;
步驟b、判斷是否檢測到制動信號,如果是,啟用制動能量回收;如果否,啟用滑行能量回收;返回步驟a;
步驟c、判斷是否檢測到制動信號,如果是,執行步驟d;
步驟d、啟用制動能量回收,執行步驟e;如果否,啟用滑行能量回收;
步驟e、判斷車速是否小于5km/h,如果是,退出回收控制;如果否,返回步驟d。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一種適用于混合動力商用車動力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當車速高于20km/h時,松油門或踩剎車則會進入能量回收狀態,此時電機提供負扭矩,當車速低于20km/h時,踩剎車則車輛進入能量回收狀態,松油門則車輛進入滑行狀態;當車速低于5km/h時,制動回收扭矩逐漸減小到0,最終退出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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