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電池充電方法、電子設備及存儲介質在審
申請號: | 202011173017.9 | 申請日: | 2020-10-28 |
公開(公告)號: | CN112383102A | 公開(公告)日: | 2021-02-19 |
發明(設計)人: | 吳秀芬;徐倫;魏臻;徐中領;張耀 | 申請(專利權)人: | 欣旺達電動汽車電池有限公司 |
主分類號: | H02J7/00 | 分類號: | H02J7/00;H01M10/44 |
代理公司: | 廣州嘉權專利商標事務所有限公司 44205 | 代理人: | 黃廣龍 |
地址: | 518000 廣東省深圳市光*** | 國省代碼: | 廣東;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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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關鍵詞: | 電池 充電 方法 電子設備 存儲 介質 | ||
1.電池充電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
配置不同的充電模式;
使用不同的充電模式對電池進行充電;
獲取不同的充電模式下電池的負極電壓數據;
對所述負極電壓數據進行分析,以從不同的充電模式中確定出不發生析鋰的最優充電模式。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池充電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充電模式包括以下至少兩種:第一充電模式、第二充電模式和第三充電模式;
所述第一充電模式具體為:使用第一充電電流進行充電,充電后靜置第一預設時間;其中,所述第一充電電流為最小充電單位時間不發生析鋰的最大電流;
所述第二充電模式具體為:使用第二充電電流進行充電,充電后靜置第二預設時間;其中,所述第二充電電流小于所述第一充電電流;
所述第三充電模式具體為:使用第三充電電流進行充電,充電后不靜置;其中,所述第三充電電流為最大充電時間不發生析鋰的最大電流。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電池充電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預設時間等于總預設時間與所述第一充電模式的充電時間之差;
所述第二預設時間等于所述總預設時間與所述第二充電模式的充電時間之差;
所述第三充電模式的充電時間等于所述總預設時間。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電池充電方法,其特征在于,不同的充電模式的平均充電電流一致,所述平均充電電流等于總充電容量除以總預設時間。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池充電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對電池進行充電,包括:
獲取所述電池的SOC值;
根據所述電池的SOC值,分階段進行充電和靜置;
其中,每個階段的充電時間相等,每個階段的充電電流隨著所述電池的SOC值的增加而逐漸減小,每個階段的靜置時間隨著所述電池的SOC值的增加而逐漸減小,每個階段均不發生析鋰。
6.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電池充電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最小充電單位時間為2s。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池充電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對所述負極電壓數據進行分析,以從不同的充電模式中確定出不發生析鋰的最優充電模式,包括:
對所述負極電壓數據進行分析;
獲取所述負極電壓數據最小的充電模式,確定為不發生析鋰的最優充電模式。
8.根據權利要求1至7任一項所述的電池充電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電池為三電極電池。
9.電子設備,其特征在于,包括:
至少一個處理器,以及,
與所述至少一個處理器通信連接的存儲器;其中,
所述存儲器存儲有可被所述至少一個處理器執行的指令,所述指令被所述至少一個處理器執行,以使所述至少一個處理器能夠執行:
如權利要求1至8任一項所述的電池充電方法。
10.計算機可讀存儲介質,其特征在于,所述計算機可讀存儲介質存儲有計算機可執行指令,所述計算機可執行指令用于使計算機執行:
如權利要求1至8任一項所述的電池充電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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