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用于撲滅裝甲防暴車外部油類火的滅火系統及其控制方法在審
| 申請號: | 202011162935.1 | 申請日: | 2020-10-27 |
| 公開(公告)號: | CN112337005A | 公開(公告)日: | 2021-02-09 |
| 發明(設計)人: | 陳代年;卜長華;高利貴;鐘培輝;郭子琪 | 申請(專利權)人: | 廣州華凱車輛裝備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A62C3/06 | 分類號: | A62C3/06;A62C3/07;A62C31/00;A62C37/40 |
| 代理公司: | 暫無信息 | 代理人: | 暫無信息 |
| 地址: | 510820 廣東*** | 國省代碼: | 廣東;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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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用于 撲滅 裝甲 防暴 外部 油類 滅火 系統 及其 控制 方法 | ||
1.一種用于撲滅裝甲防暴車外部油類火的滅火系統,其特征在于:由供氣機構、儲液機構和噴淋管路機構組成,所述供氣機構包括高壓氮氣罐,由高壓氮氣罐延伸出并連通儲液機構的高壓輸氣管,所述儲液機構包括儲液罐,安裝在所述儲液罐上端一側的、且用于連通高壓輸氣管的進氣口,一端延伸至儲液罐內部的、另一端延伸出并與噴淋管路機構連通的出液管,設置在所述儲液罐上端另一側的加液端口,以及安裝在所述儲液罐下端一側的排污口;所述噴淋管路機構包括與所述出液管駁接連通的輸液主管,并由輸液主管分散后安裝在裝甲防暴車外部的若干根噴淋管。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用于撲滅裝甲防暴車外部油類火的滅火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高壓輸氣管上依次安裝有氣壓表、截止閥、帶氣壓表的減壓閥和安全閥。
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一種用于撲滅裝甲防暴車外部油類火的滅火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氣壓表、截止閥和帶氣壓表的減壓閥皆外接12V的電源。
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用于撲滅裝甲防暴車外部油類火的滅火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出液管位于儲液罐內的部分延伸至儲液罐的底部。
5.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用于撲滅裝甲防暴車外部油類火的滅火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噴淋管與輸液主管的連接端安裝有外接電控開關的電磁閥,所述噴淋管上還安裝有若干個噴淋頭。
6.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一種用于撲滅裝甲防暴車外部油類火的滅火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噴淋頭的噴頭傾斜朝向裝甲防暴車身。
7.一種如權利要求1-6所述的用于撲滅裝甲防暴車外部油類火的滅火系統及其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以下步驟:
步驟1)高壓氮氣罐儲存高壓壓縮氮氣,儲液罐內儲存預先配制好的滅火劑溶液;
步驟2)通過車內的電控開關打開總電源以及截止閥,此時高壓氮氣罐內的高壓壓縮氮氣釋放出來經過減壓閥減壓后進入儲液罐,在2秒內即可使儲液罐內建立起所需的內部壓力,此時整個滅火系統即處于滅火待命狀態,并根據使用情況,切換滅火系統進入智能檢測或進入人工監控操作;
步驟3)當滅火系統進入智能檢測狀態后,其具體操作步驟為:
a.通過車身安裝的溫度傳感器監控車身對應部位的溫度,具體通過檢測起火部位的高溫;
b.在完成測得起火位置后,電控開關再次智能控制對應起火位置的電磁閥,使得噴淋管將滅火劑溶液通過噴淋頭噴出,完成滅火;
步驟4)當滅火系統進入人工監控操作后,其具體操作步驟為:
駕駛員通過監控攝像頭觀察到車身起火的位置后,通過手動控制對應起火位置的電磁閥,使得噴淋管將滅火劑溶液通過噴淋頭噴出,完成滅火。
8.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一種用于撲滅裝甲防暴車外部油類火的滅火系統及其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步驟3)中的具體步驟a在未測得車身起火位置時候,繼續進行智能檢測,保證車身的防火安全。
9.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一種用于撲滅裝甲防暴車外部油類火的滅火系統及其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步驟3)中的具體步驟a因故障無法未測得車身起火位置時候,自動提示轉入人工監控操作,保證車身的防火安全。
10.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一種用于撲滅裝甲防暴車外部油類火的滅火系統及其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步驟4)中,駕駛員未發現車身起火情況,則一直保持人工操作和持續保持緊閉噴淋管路機構中的電磁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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