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明專利]地坑中的轉運貨物高度不受限的托盤貨物轉運落地機在審
| 申請?zhí)枺?/td> | 202011150626.2 | 申請日: | 2020-10-24 |
| 公開(公告)號: | CN112340335A | 公開(公告)日: | 2021-02-09 |
| 發(fā)明(設計)人: | 姚長杰;范建哲;李德虎;劉偉;郝玉強 | 申請(專利權)人: | 東杰智能科技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B65G1/04 | 分類號: | B65G1/04 |
| 代理公司: | 暫無信息 | 代理人: | 暫無信息 |
| 地址: | 030008 山*** | 國省代碼: | 山西;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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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中的 轉運 貨物 高度 受限 托盤 落地 | ||
本發(fā)明公開了一種地坑中的轉運貨物高度不受限的托盤貨物轉運落地機,解決了采用一個提升驅動電機時,如何實現左右兩龍門架上的同步提升傳動機構不高于地面,以及落地機轉運貨物時對轉運貨物的高度不受限的問題。在右龍門架的下端設置與右龍門架頂梁平行的同步提升鏈輪軸,將兩龍門架之間的橫向同步動力傳遞鏈條,設置在地坑中,從而實現標準手動搬運車的運行地面與自動化輸送線的安裝地面,同處于同一水平面上,并且,實現了在地面以上沿貨物傳送的縱向不設置動力傳送機構的目的。適合在倉庫的底層方便設置地坑的地點使用。
技術領域
本發(fā)明涉及一種托盤貨物轉運落地機,特別涉及一種設置在地坑中轉運貨物高度不受限的托盤貨物轉運落地機。
背景技術
在自動化物流倉儲中,貨物的傳送大量使用自動化物流輸送設備;在物流傳送的同一水平面上,在輸送線與標準手動搬用車之間進行貨物的轉運時,經常遇到自動化輸送線的傳送工作面的高度高于標準手動搬用車工作面的情況,為了在不同高度工作面上實現貨物的轉運,現場的解決方案一般有兩種:第一種是通過叉車來實現,即,先將標準手動搬用車上的貨物轉移到叉車上,再由叉車通過叉體的升降,將貨物轉運到自動輸送線上,這種方式不僅需配置叉車,還需在現場配備專門的操作人員;第二種是通過設置升降機來解決,即在標準手動搬用車與自動輸送線之間設置升降機,該升降機俗稱為“托盤貨物轉運落地機”,來實現貨物的轉運;托盤貨物轉運落地機一般是由左、右兩個龍門架構成的,在兩龍門架之間,設置有山字形叉體式的升降輥床,標準手動搬運車將貨物運輸到兩龍門架之間的叉體式升降輥床處,然后,將貨物轉載到叉體式升降輥床上,叉體式升降輥床升起,將貨物提升到自動化輸送線的工作面上,啟動輥床上的輥子,再將其傳送到自動化輸送線中;叉體式升降輥床的提升和降落,是由左龍門架上的兩根提升鏈條機構和右龍門架上的兩根提升鏈條機構共同承擔的,而這四根提升鏈條一般是由一個驅動電機來驅動的,驅動電機一般設置在左側龍門架處,而右側龍門架上的提升鏈條機構的動力,需要左側動力的同步傳遞機構,將驅動力從左側傳遞到右側,實現升降輥床的左右兩側提升鏈條的同步提升,一般在兩龍門架頂部之間,設置一個橫向連接的同步鏈輪軸,以實現左側提升動力同步傳遞到右側龍門架上,這種托盤貨物轉運落地機的橫向連接的鏈輪同步提升傳遞軸的設置,將轉運貨物沿縱向移動時,被轉運貨物的高度不能超出在左、右兩龍門架頂端所設置的橫向連接的鏈輪同步提升傳遞軸,帶來了被轉運貨物高度受限的缺陷;另外,在現場倉庫中,有一些倉儲倉庫的高空結構存在受限的情況,使兩龍門架頂部之間設置的橫向連接的鏈輪同步提升傳遞軸無法布置;此外,將左、右兩龍門架上的同步升降傳動裝置設置在龍門架頂端高處,還存在對其維護困難的缺陷。
現有倉庫中,在物流的同一水平傳送面上,當采用托盤貨物轉運落地機,在自動輸送線與標準手動搬用車之間,實現貨物交互轉運時,有些場地是要求:標準手動搬用車運行的地面,要與自動輸送線的安裝地面,處于同一水平面上,并且,在貨物運送的縱向方向上,不能有任何障礙,這種場地條件的要求,導致了采用一個提升驅動電機的托盤貨物轉運落地機,在同步傳遞軸的跨縱向布置上存在困難,如何實現在同一水平物流傳送面上,縱向傳送時底面無障礙,并被傳送的貨物高度不受限,是現場需要解決的一個問題。
發(fā)明內容
本發(fā)明提供了一種地坑中的轉運貨物高度不受限的托盤貨物轉運落地機,解決了采用一個提升驅動電機時,如何實現左右兩龍門架上的同步提升傳動機構不高于地面,以及落地機轉運貨物時對轉運貨物的高度不受限的技術問題。
本發(fā)明是通過以下技術方案解決以上技術問題的:
本發(fā)明的總體構思是:在右龍門架的下端設置與右龍門架頂梁平行的同步提升鏈輪軸,將兩龍門架之間的橫向同步動力傳遞鏈條,設置在地坑中,從而實現標準手動搬運車的運行地面與自動化輸送線的安裝地面,同處于同一水平面上,并且,實現了在地面以上沿貨物傳送的縱向不設置動力傳送機構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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