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用于氫燃料電池汽車與電動汽車間的無線充電系統在審
| 申請號: | 202011148268.1 | 申請日: | 2020-10-23 |
| 公開(公告)號: | CN112208367A | 公開(公告)日: | 2021-01-12 |
| 發明(設計)人: | 蔣華 | 申請(專利權)人: | 張家港氫芯電氣系統科技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B60L53/12 | 分類號: | B60L53/12 |
| 代理公司: | 蘇州根號專利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 32276 | 代理人: | 呂正剛 |
| 地址: | 215600 江蘇省蘇州市張家*** | 國省代碼: | 江蘇;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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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用于 燃料電池 汽車 電動汽車 無線 充電 系統 | ||
1.一種用于氫燃料電池汽車與電動汽車間的無線充電系統,其特征在于,氫燃料電池汽車在行進間對處于同向行駛中的電動汽車進行無線充電,其中,所述氫燃料電池汽車處設置有無線送電裝置,所述電動汽車處設置有無線受電裝置。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氫燃料電池汽車與電動汽車間的無線充電系統,其特征在于,充電狀態下所述氫燃料電池汽車與所述電動汽車間的距離保持在100m內。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用于氫燃料電池汽車與電動汽車間的無線充電系統,其特征在于,充電狀態下所述氫燃料電池汽車與所述電動汽車的速度基本相等。
4.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用于氫燃料電池汽車與電動汽車間的無線充電系統,其特征在于,充電狀態下的所述氫燃料電池汽車與所述電動汽車處于相對靜止狀態。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氫燃料電池汽車與電動汽車間的無線充電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電動汽車在需要充電時發出充電請求并向設定范圍內的氫燃料電池汽車發出充電請求,接受充電請求的氫燃料電池汽車即移動至所述電動汽車近處對所述電動汽車進行充電。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氫燃料電池汽車與電動汽車間的無線充電系統,其特征在于,無線充電系統根據所述氫燃料電池汽車與所述電動汽車間的充電完成情況生成交易清單,并由所述電動汽車向所述氫燃料電池汽車支付相應費用。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用于氫燃料電池汽車與電動汽車間的無線充電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交易清單的結算與支付在第三方網絡支付平臺進行,在充電過程開始時開始計時,當所述氫燃料電池汽車與所述電動汽車間主動或被動斷開充電過程即交易結束,最終費用以充電時長為標準來結算。
8.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用于氫燃料電池汽車與電動汽車間的無線充電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交易清單的結算與支付在第三方網絡支付平臺進行,當所述氫燃料電池汽車與所述電動汽車間主動或被動斷開充電過程即交易結束,最終費用以所述電動汽車實時的充電功率為標準來結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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