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可移動自動堆疊小車在審
| 申請號: | 202011140159.5 | 申請日: | 2020-10-22 |
| 公開(公告)號: | CN112278880A | 公開(公告)日: | 2021-01-29 |
| 發明(設計)人: | 王愛勇;鐘智敏;李棟梁 | 申請(專利權)人: | 上海新科乾物聯技術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B65G57/30 | 分類號: | B65G57/30 |
| 代理公司: | 合肥天明專利事務所(普通合伙) 34115 | 代理人: | 高微微 |
| 地址: | 201619 上海*** | 國省代碼: | 上海;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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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移動 自動 堆疊 小車 | ||
1.一種可移動自動堆疊小車,包括升降車(1),其特征在于,升降車(1)上設置有用于對電池托盤(4)夾持移動的夾持機構(2);
所述夾持機構(2)包括設置于電池托盤(4)兩側的夾持單元(21)、用于固定兩夾持單元(21)的固定板(22)和驅動固定板(22)運動的驅動機構(23),所述驅動機構(23)固定于升降車(1)上。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可移動自動堆疊小車,其特征在于,所述夾持單元(21)包括轉動板(211)、掛鉤塊(212)、楔形塊(213)、固定軸(214)和扭簧(215),轉動板(211)的一端與掛鉤塊(212)固定連接、另一端與固定板(22)轉動連接,楔形塊(213)上開設有用于放置扭簧(215)的凹槽,固定軸(214)穿過楔形塊(213)和扭簧(215)的兩端與掛鉤塊(212)固定連接,扭簧(215)的兩端分別與楔形塊(213)、掛鉤塊(212)抵接。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可移動自動堆疊小車,其特征在于,固定板(22)上固定有用于限位轉動板(211)轉動到位的兩個限位機構(24),兩限位機構(24)分別固定設置于固定板(22)的上下兩表面,限位機構(24)包括螺栓(241)、彈簧(243)和固定于固定板(22)上的固定座(242),螺栓(241)的一端穿過固定座(242)設置、另一端與轉動板(211)間隔一定間隙設置,彈簧(243)穿過螺栓(241)一端與螺栓(241)的端部抵接、另一端與固定座(242)抵接。
4.根據權利要求1-3任一所述的可移動自動堆疊小車,其特征在于,升降車(1)包括底板(11)和兩對應設置的立柱(12),兩立柱(12)固定設置于底板(11)上,底板(11)與兩立柱(12)形成的空間用于裝載電池托盤(4)。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可移動自動堆疊小車,其特征在于,所述驅動機構(23)包括分別固定于兩立柱(12)相對側的升降滑軌(231)、與升降滑軌(231)滑動連接的滑塊(232)和驅動滑塊(232)運動的電機組件(233),固定板(22)的兩端分別與滑塊(232)固定連接。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可移動自動堆疊小車,其特征在于,所述電機組件(233)包括傳動軸(234)和用于驅動傳動軸(234)轉動的步進電機(235),傳動軸(234)的兩端分別與立柱(12)的頂端轉動連接,傳動軸(234)的軸向兩側均套設有第一同步輪(238),兩立柱(12)的下半部的相對側均設置有第二同步輪(236),第一同步輪(238)與第二同步輪(236)通過同步帶(237)連接,兩滑塊(232)與對應位置的兩同步帶(237)固定連接。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可移動自動堆疊小車,其特征在于,同步帶(237)的運動方向與升降滑軌(231)的軸向平行。
8.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可移動自動堆疊小車,其特征在于,底板(11)上表面的設置有用于輸送電池托盤(4)的輸送機構(3),輸送機構(3)包括多個依次排列的滾筒(31),滾筒(31)的軸線相互平行。
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可移動自動堆疊小車,其特征在于,在輸送機構(3)輸送方向的兩端設置有用于檢測電池托盤(4)運動到位的第一光電開關。
10.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可移動自動堆疊小車,其特征在于,滾筒(31)的軸向與電池托盤(4)的運動方向垂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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