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鞍乘式電動三輪車有效
| 申請號: | 202011101691.6 | 申請日: | 2020-10-15 |
| 公開(公告)號: | CN112678106B | 公開(公告)日: | 2022-11-18 |
| 發明(設計)人: | 中西孝文 | 申請(專利權)人: | 本田技研工業株式會社 |
| 主分類號: | B62K5/027 | 分類號: | B62K5/027;B62J43/13;B62J43/20 |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柳沈律師事務所 11105 | 代理人: | 岳雪蘭 |
| 地址: | 日本*** | 國省代碼: | 暫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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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鞍乘式 電動三輪車 | ||
1.一種鞍乘式電動三輪車(1),其包含:支承單個前輪(WF)的前側車體(BF)、支承左右一對作為驅動輪的后輪(WR)的后側車體(BR)、支承所述后輪(WR)并收納電動機(M)的動力單元(90)、安裝于所述前側車體(WF)的下部并將所述后側車體(BR)軸支承為沿側擺方向可擺動的擺動裝置(50),該鞍乘式電動三輪車(1)特征在于,具備:
兩個蓄電池(B),所述兩個蓄電池(B)沿車寬方向并排收納于在所述前側車體(BF)固定的座椅(22)的下方;
左右一對車體側端子(99),所述左右一對車體側端子(99)從下方與在所述兩個蓄電池(B)的底部分別設置的蓄電池側端子(100)連接;
在俯視車體時,所述擺動裝置(50)配設于所述左右一對車體側端子(99)之間。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鞍乘式電動三輪車,其特征在于,
所述蓄電池側端子(100)配設于所述蓄電池(B)的靠車寬方向外側的位置。
3.如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鞍乘式電動三輪車,其特征在于,
所述車體側端子(99)被罩部件(30L、30R)從下方覆蓋,
在側視車體時,所述罩部件(30L、30R)和所述擺動裝置(50)相互重疊。
4.如權利要求1~3中的所述的鞍乘式電動三輪車,其特征在于,
所述擺動裝置(50)利用前側支承部(51L、51R)及后側支承部(55)固定于所述前側車體(BF)的車體框架(F),
所述前側支承部(51L、51R)在車體前后方向上配設于與所述蓄電池(B)的前端同等的位置。
5.如權利要求1~4中任一項所述的鞍乘式電動三輪車,其特征在于,
構成所述前側車體(BF)的車體框架(F)包含頭管(F2)、從該頭管(F2)向下方延伸的下框架(F3)、與該下框架(F3)連接并向后方延伸的左右一對底框架(F4),
所述底框架(F4)配設于所述左右一對車體側端子(99)之間,
在所述左右一對底框架(F4)之間配設有所述擺動裝置(50)。
6.如權利要求1~5中任一項所述的鞍乘式電動三輪車,其特征在于,
在所述后側車體(BR)上支承有所述電動機(M)的控制裝置(64),
所述擺動裝置(50)的后端在前后方向上與所述控制裝置(64)重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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