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汽車防盜方法、裝置及電子設備在審
| 申請號: | 202011092545.1 | 申請日: | 2020-10-13 |
| 公開(公告)號: | CN112265515A | 公開(公告)日: | 2021-01-26 |
| 發明(設計)人: | 宋俊良;沈逸敏;陳雨峰;李敬豪;胡宇璠;胡念明;陳潤 | 申請(專利權)人: | 恒大新能源汽車投資控股集團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B60R25/25 | 分類號: | B60R25/25;B60R25/24 |
| 代理公司: | 北京國昊天誠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315 | 代理人: | 王思超 |
| 地址: | 511458 廣東省廣州市南沙區黃閣鎮金*** | 國省代碼: | 廣東;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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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汽車 防盜 方法 裝置 電子設備 | ||
本發明實施例提供了一種汽車防盜方法、裝置及電子設備,該方法包括:對車內的空氣進行氣味識別,并判斷是否與已授權人員的氣味特征相匹配;若與已授權人員的氣味特征不匹配,則判定為車輛被盜。通過本發明實施例,實現了對車內人員的快速識別,準確判斷車輛是否被盜,提高了車輛的安全。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車輛控制技術領域,尤其涉及一種汽車防盜方法、裝置及電子設備。
背景技術
擁有無鑰匙系統的車輛非常簡單地開啟車門和發動機,但同時也方便竊賊可以通過使用電子繼電器系統、鑰匙干擾技術和其他黑客手段來截獲這些信息,以便立即進入這些無鑰匙車輛。
現有汽車防盜系統,由電子控制的遙控器或鑰匙、電子控制電路、報警裝置和執行機構等組成,多為遙控器控制,或者采用指紋識別或面部識別技術,但在指紋和人臉被復制或遙控器被破譯后,防盜功能將失去作用,導致車輛安全無法得到保證。
發明內容
本發明實施例的目的是提供一種汽車防盜方法、裝置及電子設備,以解決現有汽車防盜系統,在指紋和人臉被復制或遙控器被破譯后,防盜功能將失去作用,導致車輛安全無法得到保證的問題。
為了解決上述技術問題,本發明實施例是這樣實現的:
第一方面,本發明實施例提供了一種汽車防盜方法,包括:
對車內的空氣進行氣味識別,并判斷是否與已授權人員的氣味特征相匹配;
若與已授權人員的氣味特征不匹配,則判定為車輛被盜。
第二方面,本發明實施例提供了一種汽車防盜裝置,包括:
氣味識別模塊,用于對車內的空氣進行氣味識別,并判斷是否與已授權人員的氣味特征相匹配;
防盜識別模塊,用于若與已授權人員的氣味特征不匹配,則判定為車輛被盜。
第三方面,本發明實施例提供了一種電子設備,包括處理器、通信接口、存儲器和通信總線;其中,所述處理器、所述通信接口以及所述存儲器通過總線完成相互間的通信;所述存儲器,用于存放計算機程序;所述處理器,用于執行所述存儲器上所存放的程序,實現如第一方面所述的汽車防盜方法步驟。
第四方面,本發明實施例提供了一種計算機可讀存儲介質,所述計算機可讀存儲介質上存儲有計算機程序,所述計算機程序被處理器執行時,實現如第一方面所述的汽車防盜方法步驟。
由以上本發明實施例提供的技術方案可見,本發明實施例通過對車內的空氣進行氣味識別,并判斷是否與已授權人員的氣味特征相匹配;若與已授權人員的氣味特征不匹配,則判定為車輛被盜。通過本發明實施例,實現了對車內人員的快速識別,準確判斷車輛是否被盜,提高了車輛的安全。
附圖說明
為了更清楚地說明本發明實施例或現有技術中的技術方案,下面將對實施例或現有技術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圖作簡單地介紹,顯而易見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圖僅僅是本發明中記載的一些實施例,對于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來講,在不付出創造性勞動的前提下,還可以根據這些附圖獲得其他的附圖。
圖1為本發明實施例提供的汽車防盜方法的第一種流程示意圖;
圖2為本發明實施例提供的汽車防盜方法的第二種流程示意圖;
圖3為本發明實施例提供的汽車防盜裝置的結構示意圖;
圖4為本發明實施例提供的汽車防盜方法的第三種流程示意圖;
圖5為本發明實施例提供的汽車防盜裝置的模塊組成示意圖;
圖6為本發明實施例提供的電子設備的結構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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