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氣溶膠法制備納米黑色TiO2 在審
| 申請號: | 202011088134.5 | 申請日: | 2020-10-13 |
| 公開(公告)號: | CN112142104A | 公開(公告)日: | 2020-12-29 |
| 發明(設計)人: | 姜興茂;季凱;張睿;許梓欣;許鈺清;姜建霖 | 申請(專利權)人: | 武漢工程大學 |
| 主分類號: | C01G23/07 | 分類號: | C01G23/07;B82Y30/00;B82Y40/00 |
| 代理公司: | 湖北武漢永嘉專利代理有限公司 42102 | 代理人: | 崔友明;李欣榮 |
| 地址: | 430074 湖北*** | 國省代碼: | 湖北;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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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氣溶膠 法制 納米 黑色 tio base sub | ||
1.一種利用氣溶膠法制備納米黑色TiO2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如下步驟:
1)將鈦源溶解于有機溶劑中混合均勻,形成均相溶液或膠體溶液,得前驅體溶液;
2)將所得前驅體溶液采用霧化器霧化形成氣溶膠液滴;
3)將形成的氣溶膠液滴導入管式爐中進行煅燒,即得所述黑色TiO2納米粉體。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鈦源為鈦酸四丁酯、四氯化鈦、三氯化鈦、異丙醇鈦、硫酸鈦、硫酸氧鈦、二氟氧鈦、偏鈦酸或納米級二氧化鈦。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有機溶劑為有機醇溶劑、可溶性烷烴溶劑或二者混合物。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有機醇溶劑為無水乙醇、甲醇、苯甲醇、異丙醇中一種或幾種;可溶性烷烴溶劑為己烷、庚烷、辛烷中一種或幾種。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前驅體溶液中鈦源與有機溶劑的摩爾比為1:(1~1000)。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前驅體溶液中鈦源與有機溶劑的摩爾比為1:(10~500)。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氣溶膠液滴的粒徑為0.01~200μm。
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煅燒溫度為600~1600℃,時間為0.01~60s。
9.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煅燒時間為0.01~10s。
10.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煅燒氣氛為N2、Ar或H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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