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基于互聯網+的交通駕駛行為管理方法及系統在審
| 申請號: | 202011025313.4 | 申請日: | 2020-09-25 |
| 公開(公告)號: | CN112133097A | 公開(公告)日: | 2020-12-25 |
| 發明(設計)人: | 黃金萬 | 申請(專利權)人: | 重慶市盈科物聯網信息技術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G08G1/01 | 分類號: | G08G1/01;G08G1/017;H04L29/06 |
| 代理公司: | 北京麥匯智云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754 | 代理人: | 吳云 |
| 地址: | 402760 重慶市*** | 國省代碼: | 重慶;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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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基于 互聯網 交通 駕駛 行為 管理 方法 系統 | ||
本發明提出了一種基于互聯網+的交通駕駛行為管理方法及系統,涉及交通管理及互聯網領域。一種基于互聯網+的交通駕駛行為管理方法包括:舉報者采集車輛違章違規數據;對違規數據加密后獲得的舉報消息包由本地終端上傳至服務終端;服務終端獲取舉報消息包進行解密得到舉報內容;根據舉報內容進行分類,并對分類后的舉報內容進行審核;判斷舉報內容是否為有效信息并輸出結果;其能運用“互聯網+”思維,打破傳統駕駛違法行為治理模式,更好維護公共交通關系,減少交通違法行為,營造更加良好的交通環境。此外本發明還提出了一種基于互聯網+的交通駕駛行為管理系統,包括:采集模塊、上傳模塊、加密模塊、解密模塊、分類模塊、判斷及輸出模塊。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交通管理及互聯網領域,具體而言,涉及一種基于互聯網+的交通駕駛行為管理方法及系統。
背景技術
如果車輛在行駛過程中采集了其他車輛的實時違章信息,作為交通行為的參與方,車輛有義務上報目擊的違章行為。違章信息記錄后,一方面對違章車輛提出警告,督促其改正當前可能正在繼續發生的違法行為。另一方面對違章車輛做出懲罰。
目前的車輛違章舉報主要依賴于集中式記錄方式,即用戶將被舉報違章行為發生的地點、時間、證據發送給交警局,由交警局審查違章證據,做出相應的處罰。集中式的舉報信息處理存在著信息不透明,內部可能存在腐敗,舉報信息處理效率低等問題,違規車輛對應的車主不能在第一時間察覺自身的交通違法行為并及時更正自身行為。
且現在的舉報并沒有連通互聯網,或并不是很智能,且大多為人為處理,因此,亟需一個方案對該現象進行優化。
發明內容
本發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基于互聯網+的交通駕駛行為管理方法,其能夠運用“互聯網+”思維,打破傳統駕駛違法行為治理模式,更好的維護公共交通關系,減少交通違法行為,營造更加良好的交通環境。
本發明的另一目的在于提供一種基于互聯網+的交通駕駛行為管理系統,其能夠運行一種基于互聯網+的交通駕駛行為管理方法。
本發明的實施例是這樣實現的:
第一方面,本申請實施例提供一種基于互聯網+的交通駕駛行為管理方法,其包括舉報者采集車輛違章違規數據;對違規數據加密后獲得的舉報消息包由本地終端上傳至服務終端;服務終端獲取舉報消息包進行解密得到舉報內容;根據舉報內容進行分類,并對分類后的舉報內容進行審核;判斷舉報內容是否為有效信息并輸出結果。
在本發明的一些實施例中,上述對違規數據加密后由本地終端上傳至服務終端之前還包括舉報者選擇舉報類型。
在本發明的一些實施例中,上述判斷舉報內容是否為有效信息并輸出結果之后還包括若是有效信息,則對舉報者增加積分獎勵;若不是有效信息,則對舉報者進行審核結果反饋。
在本發明的一些實施例中,上述服務終端獲取舉報消息包進行解密得到舉報內容包括:將解密后的舉報內容進行分類;根據同一分類中各舉報內容的可信度計算該分類舉報內容的可信度。
在本發明的一些實施例中,上述還包括獲取舉報者的歷史可信度;獲取違規車輛對應的車主的歷史可信度;獲取違章所在地的歷史可信度.
在本發明的一些實施例中,上述還包括計算可信度之和并輸出可信度結果。
在本發明的一些實施例中,上述對違規數據加密后由本地終端上傳至服務終端包括:舉報者將違章類型加密后由本地終端上傳至服務終端;將違規車輛對應的車主的車輛信息加密后由本地終端上傳至服務終端。
在本發明的一些實施例中,上述還包括獲取違規車輛的實時時間信息及地理位置信息;將時間信息及地理位置信息上傳至服務終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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