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無人塔機監控系統和監控方法在審
| 申請號: | 202011025122.8 | 申請日: | 2020-09-25 |
| 公開(公告)號: | CN112299252A | 公開(公告)日: | 2021-02-02 |
| 發明(設計)人: | 李加敖;房海波;李小松;謝鳴;李茂;李洪鵬;劉永濤;孟慶坤;李強;明長偉;李沖;張旭日;張偉;孟憲念;張正嵩;周楊迅 | 申請(專利權)人: | 山東中建眾力設備租賃有限公司;中建八局第二建設有限公司;武漢港迪電氣傳動技術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B66C13/16 | 分類號: | B66C13/16;B66C13/48;H04N7/18 |
| 代理公司: | 山東高景專利代理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 37298 | 代理人: | 高小荷 |
| 地址: | 250000 山東*** | 國省代碼: | 山東;37 |
| 權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無人 監控 系統 方法 | ||
一種無人塔機監控系統和監控方法,包括設置在塔機上的監控攝像頭,所述監控攝像頭包括1號攝像頭、2號攝像頭、3號攝像頭、4號攝像頭、5號攝像頭、6號攝像頭、7號攝像頭、8號攝像頭;所述1號攝像頭設置在塔機后臂上,1號攝像頭為槍機,朝向起升卷筒;所述2號攝像頭設置在變幅小車上,2號攝像頭朝向吊鉤位置,所述1號攝像頭為可變焦攝像頭;攝像機的位置配置合理,塔機操控人員能夠清晰的了解塔機的整個工作環境;吊鉤攝像頭,采用可變焦攝像頭,變焦準確,圖像清晰;在塔機運行的過程中,監控系統能夠實時采集塔機的運行數據,并將運行數據進行處理后,以便塔機PLC控制器能夠及時更改參數。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一種塔機設備,尤其是一種無人塔機監控系統和監控方法。
背景技術:
隨著我國建筑業的不斷發展,我國已經成為世界上生產和使用塔機的大國。在日常使用過程中,塔機司機需要攀爬至塔機頂部才能對塔機進行操控,而攀爬塔機屬于高空作業,對于塔機司機來說存在一定的人身安全隱患;同時塔機司機攀爬塔機耗時耗力,也嚴重降低了塔機的工作效率。
目前,有些塔機配備了遙控設備,通過遙控設備對塔機進行遠程控制,但是現有的塔機監控系統操作復雜,且針對吊鉤的監控不夠準確,由于吊鉤始終處于上下移動和左右晃動的狀態,因此用于監控吊鉤的攝像頭較難聚焦,經常出現影像模糊的現象,有些監控設備為了實現較好的監控效果采用智能對焦的攝像頭,成本十分高昂,不利于推廣使用,同時需要頻繁進行維修和維護,維修和維護時仍然需要工人攀爬到塔機的頂部,因此對于維修人員來說,仍然存在極大的安全隱患。
另外,目前現有的監控設備大都與塔機的控制系統沒有關聯,在實際操作過程中,監控系統只是起到向操作人員提供監控視頻的作用,并不能直接向塔機的控制系統進行監控反饋,無法指導控制系統的操控。
發明內容:
本發明提供了一種無人塔機監控系統和監控方法,設計合理,解決了現有技術中存在的問題。
本發明為解決上述技術問題所采用的技術方案是:
一種無人塔機監控系統,包括設置在塔機上的監控攝像頭,所述監控攝像頭包括1號攝像頭、2號攝像頭、3號攝像頭、4號攝像頭、5號攝像頭、6號攝像頭、7號攝像頭、8號攝像頭;
所述1號攝像頭設置在塔機后臂上,1號攝像頭為槍機,朝向起升卷筒;
所述2號攝像頭設置在變幅小車上,2號攝像頭朝向吊鉤位置,所述1號攝像頭為可變焦攝像頭;
所述3號攝像頭設置在爬升套架的頂部,3號攝像頭為球機;
所述4號攝像頭設置在前臂的左側,4號攝像頭為槍機,朝向前臂左側;
所述5號攝像頭設置在前臂的右側,5號攝像頭為槍機,朝向前臂右側;
所述6號攝像頭設置在后臂的左側,6號攝像頭為槍機,朝向后臂左側;
所述7號攝像頭設置在后臂的右側,7號攝像頭為槍機,朝向后臂右側;
所述8號攝像頭設置在后臂的后側,8號攝像頭為槍機,朝向后臂后側;
1號攝像頭、2號攝像頭、3號攝像頭、4號攝像頭、5號攝像頭、6號攝像頭、7號攝像頭、8號攝像頭均通過無線信號與平板控制器相通信,平板控制器通過無線信號與塔機遙控器相連,平板控制器通過無線信號與無線AP相連,無線AP通過無線信號與塔機PLC控制器相通信。
進一步,所述2號攝像頭包括變焦攝像頭和與變焦攝像頭相連的對焦信號接收模塊,對焦信號接收模塊與平板控制器相通信。
進一步,所述平板控制器中配置有信息統計模塊和參數更改模塊,所述信息統計模塊用于統計監控系統的監控數據信息,參數更改模塊與塔機PLC控制器相通信。
該專利技術資料僅供研究查看技術是否侵權等信息,商用須獲得專利權人授權。該專利全部權利屬于山東中建眾力設備租賃有限公司;中建八局第二建設有限公司;武漢港迪電氣傳動技術有限公司,未經山東中建眾力設備租賃有限公司;中建八局第二建設有限公司;武漢港迪電氣傳動技術有限公司許可,擅自商用是侵權行為。如果您想購買此專利、獲得商業授權和技術合作,請聯系【客服】
本文鏈接:http://www.szxzyx.cn/pat/books/202011025122.8/2.html,轉載請聲明來源鉆瓜專利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