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用于車輛的支架組件和車輛在審
| 申請號: | 202011019670.X | 申請日: | 2020-09-24 |
| 公開(公告)號: | CN112124212A | 公開(公告)日: | 2020-12-25 |
| 發明(設計)人: | 于廣達 | 申請(專利權)人: | 北汽福田汽車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B60R11/02 | 分類號: | B60R11/02 |
| 代理公司: | 北京清亦華知識產權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 11201 | 代理人: | 歐陽高鳳 |
| 地址: | 102206*** | 國省代碼: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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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用于 車輛 支架 組件 | ||
1.一種用于車輛的支架組件(100),其特征在于,包括:
基座(10),所述基座(10)固定在車輛的儀表板上;
固定板(20),所述固定板(20)設置在所述基座(10)上方,且所述固定板(20)適于夾持固定移動設備;
托舉板(30),所述托舉板(30)設置在所述基座(10)上,且可選擇地在展開狀態和收納狀態之間切換,所述托舉板(30)處于展開狀態時,位于所述固定板(20)下方且適于托舉所述移動設備;
夾持組件(40),所述夾持組件(40)設置在所述基座(10)上,且可選擇地在展開狀態和收納狀態之間切換,所述夾持組件(40)適于在處于展開狀態時夾持待夾持部件。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車輛的支架組件(100),其特征在于,所述基座(10)具有在上下方向上間隔設置的第一轉軸(11)和第二轉軸(12),所述托舉板(30)設置在所述第一轉軸(11)上并可選擇地翻轉以切換至展開狀態,所述夾持組件(40)設置在所述第二轉軸(12)上,并可選擇地翻轉以切換至展開狀態。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用于車輛的支架組件(100),其特征在于,在所述托舉板(30)處于收納狀態時,所述托舉板(30)與所述基座(10)限定出第一容納空間,所述夾持組件(40)處于收納狀態時,位于所述第一容納空間內。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用于車輛的支架組件(100),其特征在于,所述夾持組件(40)包括:夾持板部(41)以及夾持部(42),所述夾持板部(41)的一端與所述第二轉軸(12)連接,另一端與所述夾持部(42)樞轉連接,且在所述夾持組件(40)處于收納狀態時,所述夾持板部(41)與所述基座(10)限定出第二容納空間,所述夾持部(42)設置在所述第二容納空間內。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用于車輛的支架組件(100),其特征在于,所述夾持部(42)包括:限定出夾持空間的第一爪(421)和第二爪(422),所述第一爪(421)和所述第二爪(422)均一端與所述夾持部(42)連接,所述第一爪(421)的自由端以及所述第二爪(422)的自由端可選擇地朝向或背離彼此運動以調整所述夾持空間的大小。
6.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用于車輛的支架組件(100),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轉軸(11)上設置有第一扭簧(111),所述第二轉軸(12)上設置有第二扭簧(121),所述托舉板(30)以及所述夾持組件(40)分別在所述第一扭簧(111)和所述第二扭簧(121)的帶動下由收納狀態向展開狀態切換;且所述第一轉軸(11)上設置有第一阻尼件(112),所述第二轉軸(12)上設置有第二阻尼件。
7.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用于車輛的支架組件(100),其特征在于,所述托舉板(30)包括:托舉板本體(31)以及一端與所述托舉板本體(31)連接,另一端背離所述托舉板本體(31)延伸的限位板部(32),所述移動設備適于推抵在所述限位板部(32)上,所述托舉板本體(31)適于在處于收納狀態時與所述基座(10)限定出第一容納空間,所述夾持組件(40)處于收納狀態時,位于所述第一容納空間內。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用于車輛的支架組件(100),其特征在于,所述基座(10)上設置有第一鎖(13),所述固定板(20)上設置有第二鎖(21),所述托舉板本體(31)上具有與所述第一鎖(13)配合的第一鎖舌(311)以及與所述第二鎖(21)配合的第二鎖舌(312),以分別在展開狀態和收納狀態下將托舉板(30)鎖止在固定板(20)或基座(10)上。
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用于車輛的支架組件(100),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板(20)包括:底板(22)以及位于底板(22)上方的固定板本體(23),所述第一鎖(13)設置在所述底板(22)上,所述固定板本體(23)上設置有相對位置可調的多個夾持爪(231)。
10.一種車輛,其特征在于,包括:權利要求1-9中任一項所述的用于車輛的支架組件(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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