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用于處理木材顆粒以生產酒精飲料之方法以及木材顆粒之用途及用于木材顆粒之使用的設備在審
| 申請號: | 202011012320.0 | 申請日: | 2017-11-29 |
| 公開(公告)號: | CN112111362A | 公開(公告)日: | 2020-12-22 |
| 發明(設計)人: | 朵夫·斯塔克豪森 | 申請(專利權)人: | 瑞士商DDS專利授權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C12G3/07 | 分類號: | C12G3/07;C12H1/22;C12G1/00 |
| 代理公司: | 大連東方專利代理有限責任公司 21212 | 代理人: | 李銀姬;李馨 |
| 地址: | 瑞士*** | 國省代碼: | 暫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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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用于 處理 木材 顆粒 生產 酒精 飲料 方法 以及 用途 使用 設備 | ||
1.一種用于生產酒精飲料的木材顆粒的制備方法,其特征在于,該制備方法包括以下步驟:
(a)在至少60℃之一溫度下在攪動下用水洗滌木材顆粒;
(b)將該水自該等木材顆粒移除,
(c)對該等木材顆粒進行熱干燥,
(d)烘烤該等木材顆粒以獲得根據本發明之木材顆粒。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制備方法,其特征在于,視情況地,用一含香氣液體來培育該等根據本發明之木材顆粒,隨后移除任何表層含香氣液體,且視情況地,隨后使該等根據本發明之木材顆粒干燥以獲得根據本發明之加香木材顆粒。
3.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制備方法,其特征在于,該等木材顆粒為小粒的,較佳具有約2mm之邊長,且其中該等木材顆粒可具有任何形狀,較佳為木片或木方塊之形狀。
4.根據權利要求1~3中任一項所述的制備方法,其特征在于,該等木材顆粒可屬于任何種類之木材,較佳為橡木,更佳為美國橡木。
5.根據權利要求中1~4中任一項所述的制備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攪動下用水洗滌該等木材顆粒系在至少80℃、更佳為至少95℃之一溫度下進行。
6.根據權利要求1~5中任一項所述的制備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攪動下用水洗滌該等木材顆粒進行了超過1個小時,較佳為超過5個小時,更佳為超過8個小時。
7.根據權利要求1~6中任一項所述的制備方法,其特征在于,為了在攪動下用水洗滌該等木材顆粒,使用每公斤木材顆粒超過5公升之水,較佳為每公斤木材顆粒超過10公升之水且更佳為每公斤木材顆粒超過12公升之水。
8.根據權利要求1~7中任一項所述的制備方法,其特征在于,將該水自該等木材顆粒移除可藉由各種方法來完成,較佳為藉由過篩或藉由抽吸,更佳為藉由旋轉來完成。
9.根據權利要求1~8中任一項所述的制備方法,其特征在于,該等木材顆粒之該熱干燥可藉助于各種方法來進行,較佳為在一爐子中,更佳為在一爐子中在約180℃至200℃下持續約15分鐘至30分鐘。
10.根據權利要求1~9中任一項所述的制備方案,其特征在于,該等木材顆粒之該烘烤可藉助于各種方法來進行,較佳為在一烤爐中,更佳為在一烤爐中在約180℃至200℃下持續約60分鐘。
11.根據權利要求2~10中任一項所述的制備方法,其特征在于,用一含香氣液體視情況地培育該等根據本發明之木材顆粒可藉由各種方法來進行,較佳為藉由用該含香氣液體上覆該等根據本發明之木材顆粒。
12.根據權利要求11所述的制備方法,其特征在于,該含香氣液體可為雪利酒、波特紅酒、朗姆酒、康雅白蘭地、琴酒、葡萄酒、任何果味白蘭地或具有一所要香氣貢獻之任何其他液體。
13.根據權利要求2~12中任一項所述的制備方法,其特征在于,該等視情況地用含香氣液體培育過之木材顆粒可接著視情況地藉助于各種方法來干燥,較佳為藉由篩去過多之含香氣液體或在一烤爐中在90℃至130℃,較佳為120℃下以熱方式來干燥。
14.一種酒精飲料的生產方法,包括以下步驟:
a)在至少60℃之一溫度下在攪動下用水洗滌木材顆粒,將該水自該等木材顆粒移除,對該等木材顆粒進行熱干燥,獲得根據本發明之木材顆粒;
b)用該等根據本發明之木材顆粒來培育酒精飲料;
c)將該等根據本發明之木材顆粒自用該等木材顆粒培育之該酒精飲料移除。
15.根據權利要求14所述的生產方法,其特征在于,該生產方法還包括將該等培育的酒精飲料儲存于一桶中,較佳為在一橡木桶中,更佳為在一美國橡木桶中的步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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