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帶柱靴的自復位搖擺膠合木框架在審
| 申請號: | 202010955267.1 | 申請日: | 2020-09-11 |
| 公開(公告)號: | CN112095795A | 公開(公告)日: | 2020-12-18 |
| 發明(設計)人: | 謝啟芳;張毅;吳亞杰;胡方正;楊會峰 | 申請(專利權)人: | 西安建筑科技大學 |
| 主分類號: | E04B1/26 | 分類號: | E04B1/26;E04B1/98;E04H9/02 |
| 代理公司: | 西安智大知識產權代理事務所 61215 | 代理人: | 王晶 |
| 地址: | 710055*** | 國省代碼: | 陜西;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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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帶柱靴 復位 搖擺 膠合 木框 | ||
1.帶柱靴的自復位搖擺膠合木框架,其特征在于,包括對稱設置的兩個膠合木柱(1)和連接在兩膠合木柱(1)上側之間的膠合木梁(2),所述的膠合木柱(1)底部設置有與基礎(16)連接的柱靴(3),所述的膠合木柱(1)與膠合木梁(2)之間通過鋼鉸節點連接。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帶柱靴的自復位搖擺膠合木框架,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基礎(16)與柱靴(3)之間通過柱腳高強螺栓(9)固定連接,柱腳高強螺栓(9)將碟形彈簧(10)固定在柱靴(3)上表面,柱腳高強螺栓(9)依次穿過基礎(16)、柱靴(3)和碟形彈簧(10)。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帶柱靴的自復位搖擺膠合木框架,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基礎(16)與膠合木柱(1)連接處左右兩側設置有柱靴(3)和鋼質墊板(14),前后兩側設置有柱靴(3),柱靴(3)和膠合木柱(1)上穿過自攻螺釘(15)。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帶柱靴的自復位搖擺膠合木框架,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鋼質墊板(14)略高于柱靴(3)。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帶柱靴的自復位搖擺膠合木框架,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柱靴(3)包括底板(18),所述的底板(18)上設置有方框形的方鋼管(17),所述的方鋼管(17)的左右兩側與底板(18)之間設置有加勁肋(19),膠合木柱(1)位于方框形內部。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帶柱靴的自復位搖擺膠合木框架,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底板(18)處預留長圓形孔洞以便柱靴(3)的抬升。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帶柱靴的自復位搖擺膠合木框架,其特征在于,所述鋼鉸節點包括相互鉸接在一起的柱端連接板(7)與梁端連接板(8),柱端連接板(7)設置在膠合木柱(1)上,梁端連接板(8)設置在膠合木梁(2)上,柱端連接板(7)和梁端連接板(8)通過鋼鉸節點連接螺栓(13)固定連接在一起,所述的膠合木梁(2)內側設置有梁端內嵌鋼板(6),梁端內嵌鋼板(6)與梁端連接板(8)垂直設置,梁端連接板(8)與梁端內嵌鋼板(6)焊接為整體,通過梁端高強螺栓(11)與膠合木梁(2)實現連接;所述的膠合木柱(1)與柱端連接板(7)通過柱端高強螺栓(12)連接固定。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帶柱靴的自復位搖擺膠合木框架,其特征在于,所述鋼鉸節點的柱端連接板(7)與膠合木柱(1)通過柱端高強螺栓(12)固定連接在一起,梁端連接板(8)與膠合木梁(2)的內嵌鋼板(6)通過焊接連接在一起,并通過梁端高強螺栓(11)固定連接梁端連接板(8)與膠合木梁(2)。
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帶柱靴的自復位搖擺膠合木框架,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膠合木柱(1)柱腳處存在一定倒角以避開柱靴(3)內底角焊縫,膠合木梁(2)梁端內嵌鋼板(6)外側存在一定倒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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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04B1-18 .包含長形承重部件的結構,例如,包含柱,大梁,骨架
E04B1-32 .拱形結構;穹窿頂的結構;折板結構
E04B1-34 .特種結構,例如,用由桅桿結構或封閉的電梯井或樓梯間等塔式結構支承的懸吊或懸臂桿件;與彈性穩定性有關的特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