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帶柱靴的自復位搖擺膠合木框架在審
| 申請號: | 202010955267.1 | 申請日: | 2020-09-11 |
| 公開(公告)號: | CN112095795A | 公開(公告)日: | 2020-12-18 |
| 發明(設計)人: | 謝啟芳;張毅;吳亞杰;胡方正;楊會峰 | 申請(專利權)人: | 西安建筑科技大學 |
| 主分類號: | E04B1/26 | 分類號: | E04B1/26;E04B1/98;E04H9/02 |
| 代理公司: | 西安智大知識產權代理事務所 61215 | 代理人: | 王晶 |
| 地址: | 710055*** | 國省代碼: | 陜西;61 |
| 權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帶柱靴 復位 搖擺 膠合 木框 | ||
本發明提出了帶柱靴的自復位搖擺膠合木框架,包括對稱設置的膠合木柱,所述的膠合木柱之間的上側設置有膠合木梁,所述的膠合木柱底部設置有與基礎連接的柱靴,所述的膠合木柱與膠合木梁之間通過鋼鉸節點連接。本發明通過放松膠合木柱與基礎、梁與柱的約束,使結構在地震作用下發生搖擺耗散地震能量,并在柱靴上碟形彈簧初始預壓力形成的約束力矩作用下,實現膠合木框架的震后自復位,減小結構殘余變形。本發明施工簡便、耗能能力及自復位性能強。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抗震結構技術領域,特別涉及帶柱靴的自復位搖擺膠合木框架。
背景技術
膠合木結構具有資源再生、節能環保、輕質美觀等特點,且裝配化程度高,抗震性能好。然而傳統的膠合木結構大多采用鋼填板螺栓連接的節點形式,這種節點形式主要利用螺栓的抗彎和木材在螺栓處的局部承壓提供承載力。這種節點形式主要存在以下幾個問題:
1、由于施工偏差,木柱上螺栓孔壁與螺栓之間存在間隙,此間隙導致木梁受力后滑動,導致節點初始剛度較低。
2、由于木材橫紋抗拉強度低,導致螺孔銷槽承壓時,經常發生膠合木橫紋劈裂等脆性破壞,導致膠合木結構承載能力下降。
3、通過螺栓屈服和螺栓孔處木材的受壓屈服等形式提供承載力,震后存在較大的殘余變形,抗震性能下降。
因此,針對上述問題,急需一種具備較強耗能能力、較小殘余變形和具有一定自復位功能的自復位膠合木框架結構。
發明內容
為了克服上述現有技術的不足,本發明的目的在于提供帶柱靴的自復位搖擺膠合木框架,以使膠合木框架結構有具備較強耗能能力、較小殘余變形和具有一定自復位功能。
為了實現上述目的,本發明采用的技術方案是:
帶柱靴的自復位搖擺膠合木框架,包括對稱設置的兩個膠合木柱1和連接在兩膠合木柱1上側之間的膠合木梁2,所述的膠合木柱1底部設置有與基礎16連接的柱靴3,所述的膠合木柱1與膠合木梁2之間通過鋼鉸節點連接。
所述的基礎16與柱靴3之間通過柱腳高強螺栓9固定連接,柱腳高強螺栓9將碟形彈簧10固定在柱靴3上表面,柱腳高強螺栓9依次穿過基礎16、柱靴3和碟形彈簧10。
所述的基礎16與膠合木柱1連接處左右兩側設置有柱靴3和鋼質墊板14,前后兩側設置有柱靴3,柱靴3和膠合木柱1上穿過自攻螺釘15。
所述的鋼質墊板14略高于柱靴3。
所述的柱靴3包括底板18,所述的底板18上設置有方框形的方鋼管17,所述的方鋼管17的左右兩側與底板18之間設置有加勁肋19,膠合木柱1位于方框形內部。
所述的底板18處預留長圓形孔洞以便柱靴3的抬升。
所述鋼鉸節點包括相互鉸接在一起的柱端連接板7與梁端連接板8,柱端連接板7設置在膠合木柱1上,梁端連接板8設置在膠合木梁2上,柱端連接板7和梁端連接板8通過鋼鉸節點連接螺栓13固定連接在一起,所述的膠合木梁2內側設置有梁端內嵌鋼板6,梁端內嵌鋼板6與梁端連接板8垂直設置,梁端連接板8與梁端內嵌鋼板6焊接為整體,通過梁端高強螺栓11與膠合木梁2實現連接;所述的膠合木柱1與柱端連接板7通過柱端高強螺栓12連接固定。
所述鋼鉸節點的柱端連接板7與膠合木柱1通過柱端高強螺栓12固定連接在一起,梁端連接板8與膠合木梁2的內嵌鋼板6通過焊接連接在一起,并通過梁端高強螺栓11固定連接梁端連接板8與膠合木梁2。
所述的膠合木柱1柱腳處存在一定倒角以避開柱靴3內底角焊縫,膠合木梁2梁端內嵌鋼板6外側存在一定倒角以方便內嵌鋼板6的安裝。
本發明的有益效果:
該專利技術資料僅供研究查看技術是否侵權等信息,商用須獲得專利權人授權。該專利全部權利屬于西安建筑科技大學,未經西安建筑科技大學許可,擅自商用是侵權行為。如果您想購買此專利、獲得商業授權和技術合作,請聯系【客服】
本文鏈接:http://www.szxzyx.cn/pat/books/202010955267.1/2.html,轉載請聲明來源鉆瓜專利網。
- 同類專利
- 專利分類
E04B 一般建筑物構造;墻,例如,間壁墻;屋頂;樓板;頂棚;建筑物的隔絕或其他防護
E04B1-00 一般構造;不限于墻,例如,間壁墻,或樓板或頂棚或屋頂中任何一種結構
E04B1-02 .主要由承重的塊狀或板狀構件構成的結構
E04B1-16 .堆料結構,例如混凝土在現場以澆制或類似方法成型的結構,同時利用或不利用附加構件,例如,永久性結構、由承重材料覆蓋的基礎
E04B1-18 .包含長形承重部件的結構,例如,包含柱,大梁,骨架
E04B1-32 .拱形結構;穹窿頂的結構;折板結構
E04B1-34 .特種結構,例如,用由桅桿結構或封閉的電梯井或樓梯間等塔式結構支承的懸吊或懸臂桿件;與彈性穩定性有關的特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