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明專利]用于電動運行的車輛的充電站在審
| 申請?zhí)枺?/td> | 202010914541.0 | 申請日: | 2020-09-03 |
| 公開(公告)號: | CN112440787A | 公開(公告)日: | 2021-03-05 |
| 發(fā)明(設計)人: | M.梅茨納;C.布斯;K.羅沃爾德;H.倫德爾;M.斯特魯布;M.格爾澤斯科維亞克 | 申請(專利權)人: | 大眾汽車股份公司 |
| 主分類號: | B60L53/30 | 分類號: | B60L53/30;B60L53/18;B65H75/38;B65H75/44;H02G11/02;F16L3/01 |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柳沈律師事務所 11105 | 代理人: | 侯宇;王瑞 |
| 地址: | 德國沃*** | 國省代碼: | 暫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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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用于 電動 運行 車輛 充電站 | ||
1.一種用于給電動運行的車輛(25)的牽引電池充電的充電站,所述充電站具有充電電纜(1),所述充電電纜(1)能夠通過其充電插頭(3)插在所述車輛(25)上,其中,所述充電站具有電纜導引裝置,所述充電電纜(1)能夠借助電纜導引裝置從其存放位置轉移到使用位置,在所述使用位置中,所述充電插頭(3)能夠由車輛用戶插在車輛(25)上,其特征在于,所述電纜導引裝置具有彈柔性的電纜懸架(7),所述電纜懸架在連接部位(A)上連接在充電電纜(1)上,并且在所述充電電纜(1)在用戶方面轉移到其使用位置時,所述電纜懸架(7)能夠在構成復位力(FR)的情況下以拉出路徑(Δa)延長,并且隨著所述充電插頭(3)的分離,所述充電電纜(1)和充電插頭(3)能夠在復位力(FR)消解的情況下自動又導回到其存放位置。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充電站,其特征在于,所述連接部位(A)將所述充電電纜(1)分為導引遠離充電站的充電電纜區(qū)段(17)和自由的充電電纜區(qū)段(19),在所述自由的充電電纜區(qū)段的自由端部上布置有所述充電插頭(3),并且彈柔性的電纜懸架(7)尤其具有懸掛元件(15),所述懸掛元件(15)在連接部位(A)上固定地連接在所述充電電纜(1)上,即尤其沿充電電纜縱向方向位置固定地連接。
3.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充電站,其特征在于,所述充電電纜(1)固定在彈柔性的電纜懸架(7)上的環(huán)式的高架導引件中,并且在所述環(huán)式的高架導引件中,所述導引遠離充電站的充電電纜區(qū)段(17)能夠以電纜高度錯移量(Δh)豎直向上導引到連接部位(A),所述連接部位形成上方的充電電纜頂點(16),所述自由的充電電纜區(qū)段(19)從所述上方的充電電纜頂點相反地豎直向下懸掛或導引。
4.根據前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充電站,其特征在于,至少在存放位置中,固定在電纜懸架(7)上的充電電纜(1)呈現正弦形的或曲折形的充電電纜走向,即尤其在與電纜懸架(7)的連接點處具有剛好一個豎直上方的充電電纜頂點(16)。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充電站,其特征在于,在所述正弦形的或曲折形的充電電纜走向中,兩個充電電纜區(qū)段(15、17)沿水平方向以側距(f)相互間隔開,并且尤其在所述側距(f)增大并且在所述高度錯移量(Δh)減小的情況下,所述充電電纜(1)轉移到使用位置。
6.根據權利要求2至5中任一項所述的充電站,其特征在于,所述懸掛元件(15)是彈簧系統(tǒng)的組成部分,并且所述彈簧系統(tǒng)在所述充電電纜(1)轉移到其使用位置時以拉出路徑(Δa)伸展。
7.根據權利要求2至5中任一項所述的充電站,其特征在于,所述懸掛元件(15)是繩索牽引系統(tǒng)的組成部分,其中,所述懸掛元件(15)連接在繩索(13)上,所述繩索纏繞在沿纏繞方向彈簧預緊的纏繞筒上,并且在所述充電電纜(1)轉移到使用位置時,所述繩索(13)以拉出路徑(Δa)從纏繞筒展開。
8.根據前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充電站,其特征在于,所述充電站配設有尤其可樞轉的充電電纜承載臂(23),所述懸掛元件(15)布置在所述充電電纜承載臂(23)上,即與充電站間隔開地布置。
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充電站,其特征在于,尤其借助彈簧牽引/繩索牽引和/或通過轉向輥子(11)的適當的布置,在將所述充電電纜(1)從使用位置導回到存放位置時,也能夠將可樞轉的充電電纜承載臂(23)導回到存放位置。
10.根據前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充電站,其特征在于,所述充電站配設有充電插頭支架(5),在充電電纜存放位置中,所述充電插頭(3)能夠定位在所述充電插頭支架(5)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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