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可自動駕駛的車輛在審
| 申請號: | 202010825390.1 | 申請日: | 2020-08-17 |
| 公開(公告)號: | CN112550136A | 公開(公告)日: | 2021-03-26 |
| 發明(設計)人: | 山崎研太郎;木下真;高山圭介;村松悠太 | 申請(專利權)人: | 株式會社斯巴魯 |
| 主分類號: | B60Q1/50 | 分類號: | B60Q1/50;B60W60/00 |
| 代理公司: | 北京安信方達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262 | 代理人: | 李薇;楊明釗 |
| 地址: | 日本*** | 國省代碼: | 暫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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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自動 駕駛 車輛 | ||
本發明涉及可自動駕駛的車輛,能夠改善可自動駕駛的車輛。可自動駕駛的車輛(1)具有:行駛控制部(14),其以自動駕駛和手動駕駛切換并控制車輛(1)的行駛;自動駕駛顯示燈(5),其在自動駕駛時可點亮,以從車輛(1)外辨識;燈控制部(19),其在行駛控制部(14)以自動駕駛控制車輛(1)的行駛的自動駕駛中進行控制,使表示處于自動駕駛狀態的自動駕駛顯示燈(5)點亮。燈控制部(19)在自動駕駛中取得車輛(1)行駛的場所的屬性信息,根據自動駕駛中的車輛(1)行駛的場所,執行自動駕駛中的自動駕駛顯示燈(5)的點亮控制。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可自動駕駛的車輛。
背景技術
在車輛中,使車輛的行駛自動化的自動駕駛的研究開發不斷進展。
將來,例如當設定目的地時,期待車輛通過自動控制行駛至該目的地,并在目的地駐車停車。
認為這種可自動駕駛的車輛中,需要執行行駛路徑的適當的選擇、前進道路的安全性的確認、危險的避免控制,并不引起事故等而行駛至目的地。
但是,即使可執行這種用于安全行駛的控制,也不一定可保障100%的安全性。僅通過可自動駕駛的車輛的行駛控制,可確保的安全性可能存在限度。
現有技術文獻
專利文獻
專利文獻1:日本特開2018-032433號公報
專利文獻2:日本特開2019-064471號公報
發明內容
發明所要解決的問題
因此,這種可自動駕駛的車輛中,在車輛為自動駕駛中的情況下,考慮例如將自動駕駛顯示燈點亮,以從車輛外進行辨識(專利文獻1,2)。
通過可自動駕駛的車輛在自動駕駛中將自動駕駛顯示燈點亮,處于可自動駕駛的車輛行駛的道路或車道的其他車輛的乘員及處于其周圍的行人能夠掌握車輛為自動駕駛中,可準備與之對應的行動及預先應對。這樣,在可自動駕駛的車輛行駛的環境中,為了提高安全性,僅車輛單獨的控制存在限度,認為其以外的行人及其他車輛的協作必不可缺。
但是,可自動駕駛的車輛中,在自動駕駛中持續點亮自動駕駛顯示燈會增加耗電量。特別是在電動車輛的情況下,耗電量的恒定的增加導致可行駛的距離的縮短,對行駛性能直接造成影響。
另外,將來,考慮可能設定僅可自動駕駛的車輛可駐車停車的停車場等的場所。認為這種自動駕駛專用的場所中,行人及不是自動駕駛的其他車輛基本上不會進入。
這樣可自動駕駛的車輛中,需要進行改善。
用于解決課題的技術方案
本發明提供一種可自動駕駛的車輛,具有:行駛控制部,其以自動駕駛和手動駕駛進行切換并控制車輛的行駛;自動駕駛顯示燈,其在自動駕駛時可點亮,以從所述車輛外辨識;以及燈控制部,其在所述行駛控制部以自動駕駛控制所述車輛的行駛的自動駕駛中進行控制,使表示處于自動駕駛狀態的所述自動駕駛顯示燈點亮,其中,所述燈控制部在自動駕駛中取得所述車輛行駛的場所的屬性信息,并根據自動駕駛中的所述車輛行駛的場所,執行自動駕駛中的所述自動駕駛顯示燈的點亮控制。
優選的是,所述燈控制部可以在自動駕駛中的所述車輛在自動駕駛專用的場所行駛的情況下,在自動駕駛中使所述自動駕駛顯示燈熄滅。
優選的是,所述燈控制部可以取得存在于通過自動駕駛在自動駕駛專用的場所行駛的所述車輛的周圍的其他移動體的信息,在所述車輛的周圍存在其他移動體時,即使在通過自動駕駛在自動駕駛專用的場所行駛的情況下,也使自動駕駛中的所述自動駕駛顯示燈點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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