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燃油車整車電磁兼容性能測評方法有效
| 申請號: | 202010798583.2 | 申請日: | 2020-08-11 |
| 公開(公告)號: | CN111913071B | 公開(公告)日: | 2022-08-12 |
| 發明(設計)人: | 王建利;喬俊賢;劉力;唐昌武 | 申請(專利權)人: | 一汽奔騰轎車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G01R31/00 | 分類號: | G01R31/00;G06Q10/06 |
| 代理公司: | 長春吉大專利代理有限責任公司 22201 | 代理人: | 劉程程 |
| 地址: | 130012 吉林省長春市*** | 國省代碼: | 吉林;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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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燃油 整車 電磁 兼容 性能 測評 方法 | ||
1.一種燃油車整車電磁兼容性能測評方法,其特征在于:
所述測評方法包括:燃油車整車電磁兼容性能全項目測試獲得對應的測試得分、建立燃油車整車電磁兼容性能常規項測評指標體系、獲得燃油車整車電磁兼容測評綜合得分、燃油車整車電磁兼容性能星級評定;
所述燃油車整車電磁兼容性能全項目測試包括:法規公告項測試與國家推薦性標準測試在內的常規項測試,以及作為加分項測試的新技術預研測試;
所述燃油車整車電磁兼容性能常規項測評指標體系內容包括:常規項測試對應的標準類別、常規項測試項目名稱,以及常規項性能指標權重;
獲得燃油車整車電磁兼容測評綜合得分是指:基于所述燃油車整車電磁兼容性能常規項測評指標體系,對所述常規項測試的得分進行加權計算獲得整車電磁兼容性能常規項測評綜合得分,并與新技術預研測試的得分相加求和,即獲得燃油車整車電磁兼容測評綜合得分;
燃油車整車電磁兼容性能星級評定是指:根據燃油車整車電磁兼容測評綜合得分的大小,進行燃油車整車電磁兼容性能測評星級評定。
2.如權利要求1所述一種燃油車整車電磁兼容性能測評方法,其特征在于:
所述燃油車整車電磁兼容性能全項目測試中,各常規測試項目與對應的參考標準及項目類別對應如下表一所示:
表一
上述常規測試按照對應的參考標準對測試結果進行打分,以分別獲得各個常規項測試的得分。
3.如權利要求1所述一種燃油車整車電磁兼容性能測評方法,其特征在于:
按照團體標準、行業標準或者設計開發要求進行包括:智能功能車輛抗擾測試、網聯功能車輛抗擾測試、OTA測試和復雜電磁環境適應性測試在內的新技術預研測試,每通過一項燃油車整車電磁兼容性能新技術預研測試,加2分,總分為2n,且2n≤10。
4.如權利要求1所述一種燃油車整車電磁兼容性能測評方法,其特征在于:
所述燃油車整車電磁兼容性能常規項測評指標體系的組成內容包括:標準類別、試驗項目名稱和性能指標權重,具體詳見下表十一:
表十一
。
5.如權利要求4所述一種燃油車整車電磁兼容性能測評方法,其特征在于:
所述常規項測試的得分進行加權計算的具體過程如下:
加權計算公式為:
S’=S1×36%+S2×24%+S3×10%+S4×5%+S5×10%+S6×5%+S7×5%+S8×5%;
其中:
S1為整車輻射發射-保護車外接收機測試得分;
S2為整車輻射抗擾測試得分;
S3為整車輻射發射-保護車載接收機測試得分;
S4為人體電磁防護測試得分;
S5為整車輻射抗擾-車外輻射源法測試得分;
S6為整車輻射抗擾-車載發射機模擬法測試得分;
S7為輻射抗擾-大電流注入法測試得分;
S8為整車靜電放電測試得分;
所述燃油車整車電磁兼容測評綜合得分計算公式為:
S=S’+S9
其中:
S為燃油車整車電磁兼容測評綜合得分;
S’為整車電磁兼容性能常規項測評綜合得分;
S9為新技術預研測試得分。
6.如權利要求5所述一種燃油車整車電磁兼容性能測評方法,其特征在于:
依據燃油車整車電磁兼容測評綜合得分的大小,進行燃油車整車電磁兼容性能測評星級評定,評定結果包括:五星、四星、三星、二星、一星和無星;其中,五星級為整車電磁兼容性能最高等級,無星級為性能最低等級。
7.如權利要求6所述一種燃油車整車電磁兼容性能測評方法,其特征在于:
所述燃油車整車電磁兼容性能測評星級評定標準詳見下表十二:
表十二
測評綜合得分 星級 S≥90 五星 85≤S<90 四星 80≤S<85 三星 70≤S<80 二星 60≤S<70 一星 S<60 無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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