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電鉆有效
| 申請號: | 202010783528.6 | 申請日: | 2020-08-06 |
| 公開(公告)號: | CN112338235B | 公開(公告)日: | 2023-10-20 |
| 發明(設計)人: | 荒木裕太;大村翔洋;伊藤陽 | 申請(專利權)人: | 株式會社牧田 |
| 主分類號: | B23B45/02 | 分類號: | B23B45/02;B25F5/00 |
| 代理公司: | 北京華夏正合知識產權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 11017 | 代理人: | 韓登營;栗濤 |
| 地址: | 日本*** | 國省代碼: | 暫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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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電鉆 | ||
1.一種電鉆,其特征在于,
包括馬達、輸出軸、變速機構、控制單元和扭矩指示單元,其中,
所述輸出軸通過所述馬達的旋轉而被驅動旋轉;
所述變速機構被設置于所述馬達與所述輸出軸之間,并且能夠將所述輸出軸的旋轉速度切換為低速模式和高速模式;
所述控制單元在被施加于所述輸出軸的扭矩達到規定的離合器工作扭矩時使所述馬達的旋轉停止;
所述扭矩指示單元能夠指示所述控制單元在規定的大小范圍內設定所述離合器工作扭矩,
在所述控制單元中,分別設定所述大小范圍的各個值與所述離合器工作扭矩之間的關系,以使在所述值低的區域中,在所述低速模式和所述高速模式下的所述離合器工作扭矩的變化相同,并且進行設定,以使在所述值低的區域以外的其他區域中,在所述低速模式下的所述離合器工作扭矩比所述高速模式下的所述離合器工作扭矩高。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鉆,其特征在于,
按照所述其他區域比所述值低的區域大的上升坡度來設定所述控制單元中的所述低速模式下的所述離合器工作扭矩。
3.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電鉆,其特征在于,
在所述值低的區域以外的其他區域中,僅在所述低速模式下能夠指示所述大小范圍的各個值,從而在該其他的區域中,所述低速模式下的所述離合器工作扭矩比所述高速模式下的所述離合器工作扭矩高。
4.一種電鉆,其特征在于,
包括馬達、輸出軸、變速機構、控制單元和扭矩指示單元,其中,
所述輸出軸通過所述馬達的旋轉而被驅動旋轉;
所述變速機構被設置于所述馬達與所述輸出軸之間,并且能夠將所述輸出軸的旋轉速度切換為低速模式和高速模式;
所述控制單元在被施加于所述輸出軸的扭矩達到規定的離合器工作扭矩時使所述馬達停止旋轉;
所述扭矩指示單元能夠指示所述控制單元在規定的大小范圍內設定所述離合器工作扭矩,
在所述低速模式下,能夠設定第1扭矩設定級數作為所述大小范圍,
在所述高速模式下,能夠設定與所述第1扭矩設定級數相同或者級數比所述第1扭矩設定級數小的第2扭矩設定級數作為所述大小范圍,
在所述扭矩設定級數小的區域中,以在所述低速模式和所述高速模式下的所述離合器工作扭矩的變化相同的方式分別設定,
所述第1扭矩設定級數的最大級數的所述離合器工作扭矩被設定得比所述第2扭矩設定級數的最大級數的所述離合器工作扭矩大。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電鉆,其特征在于,
所述第2扭矩設定級數比所述第1扭矩設定級數小,
在所述低速模式下,所述第2扭矩設定級數之間的離合器工作扭矩的坡度被設定得比從所述第2扭矩設定級數至所述第1扭矩設定級數之間的離合器工作扭矩的坡度小。
6.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電鉆,其特征在于,
所述第2扭矩設定級數比所述第1扭矩設定級數小,
在所述低速模式下,所述第2扭矩設定級數之間的離合器工作扭矩的坡度被設定得與從所述第2扭矩設定級數至所述第1扭矩設定級數之間的離合器工作扭矩的坡度相同。
7.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電鉆,其特征在于,
所述第2扭矩設定級數與所述第1扭矩設定級數相同,
在所述扭矩設定級數大的區域中,以在所述低速模式和所述高速模式下的所述離合器工作扭矩的變化的差不同的方式分別設定。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電鉆,其特征在于,
在所述高速模式下,所述扭矩設定級數大的區域中的離合器工作扭矩的坡度與所述扭矩設定級數小的區域中的離合器工作扭矩的坡度相同,
在所述低速模式下,以所述扭矩設定級數大的區域中的離合器工作扭矩的坡度比所述扭矩設定級數小的區域中的離合器工作扭矩的坡度大的方式分別設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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