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電池均衡系統控制方法、裝置及存儲介質在審
| 申請號: | 202010782834.8 | 申請日: | 2020-08-06 |
| 公開(公告)號: | CN112026587A | 公開(公告)日: | 2020-12-04 |
| 發明(設計)人: | 牛高產;李立;黃奇卉;鐘國翔 | 申請(專利權)人: | 珠海格力電器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B60L58/12 | 分類號: | B60L58/12;B60L58/14;B60L58/15 |
| 代理公司: | 北京煦潤律師事務所 11522 | 代理人: | 高瑩;梁永芳 |
| 地址: | 519070*** | 國省代碼: | 廣東;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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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電池 均衡 系統 控制 方法 裝置 存儲 介質 | ||
1.一種電池均衡系統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
獲取電池組中每個單體電池的荷電狀態和所述電池組中各個單體電池的平均荷電狀態;
根據每個單體電池的荷電狀態和所述電池組中各個單體電池的平均荷電狀態,確定是否進行限流均衡控制或主動均衡控制。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根據每個單體電池的荷電狀態和所述電池組中各個單體電池的平均荷電狀態,確定是否進行限流均衡控制或主動均衡控制,包括:
當所述電池組中任一單體電池的荷電狀態與所述平均荷電狀態的差值的絕對值大于等于第一預設閾值時,對所述單體電池進行限流均衡控制;
當所述電池組中各個單體電池的荷電狀態與所述平均荷電狀態的均方差大于等于第二預設閾值時,進行所述電池組的主動均衡控制。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對所述單體電池進行限流均衡控制,包括:
若所述單體電池的荷電狀態小于所述平均荷電狀態,則限制所述單體電池的放電;
若所述單體電池的荷電狀態大于所述平均荷電狀態,則限制所述單體電池的充電。
4.根據權利要求2或3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進行所述電池組的主動均衡控制,包括:
對所述電池組中荷電狀態大于第三預設閾值的單體電池進行放電;
對所述電池組中荷電狀態小于第四預設閾值的單體電池進行充電。
5.一種電池均衡系統控制裝置,其特征在于,包括:
獲取單元,用于獲取電池組中每個單體電池的荷電狀態和所述電池組中各個單體電池的平均荷電狀態;
控制單元,用于根據每個單體電池的荷電狀態和所述電池組中各個單體電池的平均荷電狀態,確定是否進行限流均衡控制或主動均衡控制。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控制單元,根據每個單體電池的荷電狀態和所述電池組中各個單體電池的平均荷電狀態,確定是否進行限流均衡控制或主動均衡控制,包括:
當所述電池組中任一單體電池的荷電狀態與所述平均荷電狀態的差值的絕對值大于等于第一預設閾值時,對所述單體電池進行限流均衡控制;
當所述電池組中各個單體電池的荷電狀態與所述平均荷電狀態的均方差大于等于第二預設閾值時,進行所述電池組的主動均衡控制。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控制單元,對所述單體電池進行限流均衡控制,包括:
若所述單體電池的荷電狀態小于所述平均荷電狀態,則限制所述單體電池的放電;
若所述單體電池的荷電狀態大于所述平均荷電狀態,則限制所述單體電池的充電。
8.根據權利要求6或7所述的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控制單元,進行所述電池組的主動均衡控制,包括:
對所述電池組中荷電狀態大于第三預設閾值的單體電池進行放電;
對所述電池組中荷電狀態小于第四預設閾值的單體電池進行充電。
9.一種存儲介質,其特征在于,其上存儲有計算機程序,所述程序被處理器執行時實現權利要求1-4任一所述方法的步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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