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污染溯源管控方法在審
| 申請號: | 202010763419.8 | 申請日: | 2020-07-31 |
| 公開(公告)號: | CN114062038A | 公開(公告)日: | 2022-02-18 |
| 發明(設計)人: | 李智;鄒雄偉;凌清;彭德運;彭文姣 | 申請(專利權)人: | 力合科技(湖南)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G01N1/14 | 分類號: | G01N1/14;G01N33/18;G08C17/02;G01C9/00 |
| 代理公司: | 長沙智嶸專利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 43211 | 代理人: | 顏漢華 |
| 地址: | 410205 湖*** | 國省代碼: | 湖南;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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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污染 溯源 方法 | ||
本發明公開了一種污染溯源管控方法,其先在排污系統的各個監測點都設置帶水質監測功能的采樣瓶,然后在采樣瓶內預設好水質異常報警的觸發條件,一旦達到觸發條件,采樣瓶實時將檢測到的水質數據傳輸至遠程管理平臺,遠程管理平臺即可根據每個監測點的水質異常情況進行排查并確定污染源頭區域,如果排查出最上游的水質異常監測點為企業排污口,則意味著該企業即為違規排污企業。采用的是帶水質監測功能的采樣瓶進行在線監控,采樣瓶監測裝置的成本較低,并且可以對排污管、渠的各節點進行在線監控,當出現非法排污時,可快速溯源污染源頭企業,解決了人工監管存在的實時性、連續性、全面性問題,為環境主管部門提供了一種高效的監管技術手段。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污染物溯源技術領域,特別地,涉及一種污染溯源管控方法。
背景技術
目前,水污染源在線監控并非覆蓋到所有排污企業,很大一部分企業都是采用自行監測方式,對于自行監測的企業,環境主管部門通常采用不定期現場檢查的方式來進行監督,這種監管方式由于缺乏實時性和連續性,部分不自律的企業仍然會利用監管的漏洞進行非法排污,但受限于建設資金的問題,當前階段在線監控還無法實現對排污企業的全覆蓋,當出現非法排污造成的污染事件時,由于缺少實時、全面的監管手段,導致污染的溯源、調查取證工作難度大、效率低,給環境主管部門的監管工作造成很大困擾。
發明內容
本發明提供了一種污染溯源管控方法,以解決目前的水污染源在線監控缺少實時、全面的監管手段導致污染溯源工作效率低、難度大的技術問題。
根據本發明的一個方面,提供一種污染溯源管控方法,包括以下步驟:
步驟S1:在各監測點設置帶水質監測功能的采樣瓶;
步驟S2:在采樣瓶內預設水質異常預警的觸發條件;
步驟S3:根據各個監測點的水質異常情況確定污染源頭區域;
若最上游的水質異常監測點為企業排污口,即可確定該企業為違規排污企業。
進一步地,若污染源頭區域存在多條支線管、渠,則所述污染溯源管控方法還包括以下步驟:
步驟S4:排查污染源頭區域內的可疑污染物,獲得可疑企業名單。
進一步地,所述步驟S4包括以下步驟:
步驟S41:取得污染源頭區域內所有排污企業的名單;
步驟S42:根據排污企業名單獲得污染源頭區域所涉及的特征污染物;
步驟S43:根據最上游水質異常監測點的水質變化情況或規律查找出相應的成因污染物;
步驟S44:將成因污染物與特征污染物進行比對得到可疑污染物;
步驟S45:根據可疑污染物獲取污染源頭區域內排放該可疑污染物的企業名單。
進一步地,所述步驟S2中還在采樣瓶內預設有自動采樣的觸發條件。
進一步地,還包括以下步驟:
步驟S5:取水質異常監測點的采樣瓶進行檢測,進一步縮小可疑企業范圍或確定違規排污企業。
進一步地,所述步驟S2中水質異常預警的觸發條件為:當帶水質監測功能的采樣瓶監測到相關水質參數指標的數值變化率大于第一閾值時,采樣瓶將水質數據發送至遠程管理平臺。
進一步地,所述步驟S2中自動采樣的觸發條件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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