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蒸制加熱結構及具有該結構的蒸制烹飪裝置有效
| 申請號: | 202010717822.7 | 申請日: | 2020-07-23 |
| 公開(公告)號: | CN111956083B | 公開(公告)日: | 2022-03-18 |
| 發明(設計)人: | 肖輝 | 申請(專利權)人: | 寧波方太廚具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A47J36/24 | 分類號: | A47J36/24;A47J36/00;A47J27/04 |
| 代理公司: | 寧波誠源專利事務所有限公司 33102 | 代理人: | 徐雪波;陳蕾 |
| 地址: | 315336 浙江省*** | 國省代碼: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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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加熱 結構 具有 烹飪 裝置 | ||
1.一種蒸制加熱結構,包括內膽(1),其特征在于,所述內膽(1)的頂壁設置有沿內膽(1)頂壁延伸的頂部儲熱腔(20),所述頂部儲熱腔(20)的內底面為朝下傾斜的導流斜面(210),且該導流斜面(210)的下端開設有與內膽(1)內腔相通的導流孔(211),導流斜面(210)的下端沿水平方向延伸而形成緩沖導出面(2101),上述導流孔(211)開設在該緩沖導出面(2101)上,
并且,所述內膽(1)的頂板朝下凹陷而形成凹槽(21),該凹槽(21)的開口上蓋封有上蓋(22)而形成上述頂部儲熱腔(20),該頂部儲熱腔(20)的至少一側腔壁上設置有相變材料層(25),還包括蒸汽發生器(4),該蒸汽發生器(4)具有第一蒸汽出口(41),該第一蒸汽出口(41)與上述頂部儲熱腔(20)的第一進汽口(231)相流體連通。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蒸制加熱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內膽(1)的至少其中一個側壁上設置有側儲熱腔(30),該側儲熱腔(30)延其所在的內膽(1)側壁延伸。
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蒸制加熱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側儲熱腔(30)分別設置在內膽(1)的左、右側壁上。
4.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蒸制加熱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蒸汽發生器(4)還包括第二蒸汽出口(42),該第二蒸汽出口(42)分別與上述各側儲熱腔(30)的第二進汽口(33)相流體連通。
5.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蒸制加熱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相變材料層(25)設置在內膽(1)的上蓋(22)的上表面上。
6.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蒸制加熱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導流斜面(210)由前向后朝下傾斜,且傾斜角度α的大小為5°≤α≤20°。
7.如權利要求1~5任一項所述的蒸制加熱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頂部儲熱腔(20)中豎向隔設有隔板(24),該隔板(24)的底端開設有導流口(241)。
8.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蒸制加熱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隔板(24)沿頂部儲熱腔(20)前后方向間隔均設,且各隔板(24)分別沿頂部儲熱腔(20)左右方向延伸,而各隔板(24)的下端分別間隔均設有上述導流口(241)。
9.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蒸制加熱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頂部儲熱腔(20)的頂壁上開設有窗口(221),該窗口(221)的頂端罩設有進汽罩(23),該進汽罩(23)上開設有上述第一進汽口(231),且該第一進汽口(231)通過第一進汽管(71)與蒸汽發生器(4)的第一蒸汽出口(41)連通。
10.如權利要求9所述的蒸制加熱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窗口(221)與上述隔板(24)錯開設置。
11.如權利要求2或3或4所述的蒸制加熱結構,其特征在于,各所述側儲熱腔(30)的下端分別開設有引流孔(311)。
12.如權利要求11所述的蒸制加熱結構,其特征在于,各所述側儲熱腔(30)中分別橫置有引流板(32),該引流板(32)的左右側緣分別沿長度方向與對應的腔壁固定。
13.如權利要求12所述的蒸制加熱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引流板(32)包括上下間隔設置的第一引流板(321)和第二引流板(322),其中第一引流板(321)由前至后朝上傾斜,而第二引流板(322)由前至后朝下傾斜,且第一引流板(321)的后端與對應腔壁固定,而第二引流板(322)的前端與對應的腔壁固定。
14.一種具有如權利要求1~13任一項所述的蒸制加熱結構的蒸制烹飪裝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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