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軌道支撐結構在審
| 申請號: | 202010664530.1 | 申請日: | 2020-07-10 |
| 公開(公告)號: | CN111893817A | 公開(公告)日: | 2020-11-06 |
| 發明(設計)人: | 錢衛;張震;鄧文杰;王效文;劉相屏;楊曉宇;江智鵬;張嘉峻;劉穩;周曉根;陸強;江濤 | 申請(專利權)人: | 中鐵四院集團新型軌道交通設計研究有限公司;中鐵第四勘察設計院集團有限公司;佛山市南海區鐵路投資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E01B26/00 | 分類號: | E01B26/00;E02D5/30 |
| 代理公司: | 北京派特恩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270 | 代理人: | 劉欣;張穎玲 |
| 地址: | 215010 江蘇省蘇*** | 國省代碼: | 江蘇;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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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軌道 支撐 結構 | ||
本申請提供一種軌道支撐結構,包括:第一樁;第二樁,相鄰于所述第一樁,所述第一樁和所述第二樁之間具有用于隧道穿過的容納空間;第一梁,固定連接于所述第一樁和所述第二樁,所述第一梁上具有用于供車輛行走的軌道。在建設隧道的過程中,隧道可以在第一樁和第二樁之間穿過,可以有效降低隧道建設過程中對第一樁和第二樁造成的不利影響,而第一樁和第二樁上固定連接有用于鋪設軌道的第一梁,第一梁上的軌道交通工具可以在隧道建設的過程中正常運行,即保障了在隧道建設期間在先建設的高架上的軌道交通的正常運行。
技術領域
本申請涉及交通建筑領域,尤其涉及一種軌道支撐結構。
背景技術
地鐵、輕軌等軌道交通需要搭設鐵軌,為了保障鐵軌在運行期間結構穩定,在部分區域需要架設高架橋,并且高架橋的樁基需要伸入至地下足夠距離以保障高架結構的穩定,而隧道需要穿過高架所在的區域時,需要在高架橋下方進行施工,會影響到高架橋的樁基穩定,為了保障施工安全,需要停止高架橋上的軌道交通運行,影響到公共交通的正常運行。
發明內容
有鑒于此,本申請實施例提供一種軌道支撐結構,以解決在高架橋下方建造隧道影響到高架橋上公共交通正常運行的問題。
為達到上述目的,本申請實施例的技術方案是這樣實現的:
本申請實施例提供一種軌道支撐結構,包括:第一樁;第二樁,相鄰于所述第一樁,所述第一樁和所述第二樁之間具有用于隧道穿過的容納空間;第一梁,固定連接于所述第一樁和所述第二樁,所述第一梁上具有用于供車輛行走的軌道。
進一步地,還包括:第三樁,所述第三樁設置于所述第一樁背離所述第二樁的一側,所述第三樁固定連接于所述第一梁。
進一步地,還包括:第四樁,所述第四樁設置于所述第二樁背離所述第一樁的一側,所述第四樁固定連接于所述第一梁。
進一步地,所述第一樁和所述第三樁之間的距離以及所述第二樁和所述第四樁之間的距離均小于所述第一樁和所述第二樁之間的距離。5.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軌道支撐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樁和所述第二樁均設置為多個,所述第一梁設置為多個,每個第一梁均固定連接于與之對應的所述第一樁和所述第二樁;所述軌道支撐結構還包括:多個第二梁,每個所述第二梁均固定連接于多個所述第一梁,所述多個第二梁中的至少部分固定連接于多個所述第一樁,所述多個第二梁中的另外至少部分固定連接于多個所述第二樁。
進一步地,所述第一梁包括第一H型鋼和第一混凝土,所述第一混凝土包裹于所述第一H型鋼,所述第一H型鋼翼板的外表面的朝向為豎直方向。
進一步地,所述第一梁還包括套設于所述第一H型鋼的第一箍筋、第二箍筋以及第三箍筋,所述第一箍筋設置于所述第一樁和所述第二樁之間,所述第二箍筋設置于所述第一樁和所述第三樁之間,所述第三箍筋設置于所述第二樁和所述第四樁之間。
進一步地,所述第一樁和所述第二樁均包括第二H型鋼和第二混凝土,所述第二混凝土包裹于所述第二H型鋼,所述第二H型鋼翼板的外表面垂直于所述第一梁的延伸方向;和/或,所述第三樁和所述第四樁均包括第二H型鋼和第二混凝土,所述第二混凝土包裹于所述第二H型鋼,所述第二H型鋼翼板的外表面垂直于所述第一梁的延伸方向。
進一步地,所述第一樁和所述第二樁均包括多個栓釘,所述多個栓釘均固定連接且間隔分布于所述第二H型鋼翼板的外表面,所述多個栓釘的軸向均垂直于所述第二H型鋼翼板的外表面;和/或,所述第三樁和所述第四樁均包括多個栓釘,所述多個栓釘均固定連接且間隔分布于所述第二H型鋼翼板的外表面,所述多個栓釘的軸向均垂直于所述第二H型鋼翼板的外表面。
進一步地,還包括頂板,固定連接于所述第一梁,所述頂板上具有多個預留施工洞,所述預留施工洞設置于相鄰所述第一梁之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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