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交通工具中能源裝置的拋離系統及控制方法在審
| 申請號: | 202010636417.2 | 申請日: | 2020-07-03 |
| 公開(公告)號: | CN111775877A | 公開(公告)日: | 2020-10-16 |
| 發明(設計)人: | 不公告發明人 | 申請(專利權)人: | 瑞詩昊昱實業(上海)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B60R21/01 | 分類號: | B60R21/01;B60Q9/00 |
| 代理公司: | 北京品源專利代理有限公司 11332 | 代理人: | 胡彬 |
| 地址: | 200437 上海市*** | 國省代碼: | 上海;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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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交通工具 能源 裝置 拋離 系統 控制 方法 | ||
1.一種交通工具中能源裝置的拋離系統,其特征在于,包括:
第一連接體(1),用于與能源裝置(6)連接;
第二連接體(2),設置在交通工具(7)上,且與所述第一連接體(1)連接;
感應裝置(3),設置在所述能源裝置(6)上,用于檢測所述能源裝置(6)的狀態;
控制裝置(4),與所述感應裝置(3)電連接,能夠接收并處理所述感應裝置(3)檢測的所述能源裝置(6)的狀態信息;
激發裝置(5),與所述控制裝置(4)電連接,能夠在所述控制裝置(4)的控制下激發,使得所述第一連接體(1)和所述第二連接體(2)脫離連接。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交通工具中能源裝置的拋離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感應裝置(3)包括第一傳感器(31)和第二傳感器(32),所述第一傳感器(31)和所述第二傳感器(32)均設置在所述能源裝置(6)上且均與所述控制裝置(4)電連接,所述第一傳感器(31)用于檢測所述能源裝置(6)的壓力,所述第二傳感器(32)用于檢測所述能源裝置(6)的溫度。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交通工具中能源裝置的拋離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傳感器(31)為壓力傳感器,所述第二傳感器(32)為紅外熱傳感器。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交通工具中能源裝置的拋離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激發裝置(5)包括點火器和藥劑室,所述點火器設置在所述藥劑室內,所述點火器與所述控制裝置(4)電連接,所述藥劑室與所述第一連接體(1)和所述第二連接體(2)的連接處連通,所述點火器能夠在所述控制裝置(4)的控制下點火,使得所述藥劑室中的藥劑發生反應,從而產生大量氣體作用在所述第一連接體(1)和所述第二連接體(2)的連接處,使得所述第一連接體(1)和所述第二連接體(2)脫離連接。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交通工具中能源裝置的拋離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連接體(1)為電磁鐵,所述激發裝置(5)能夠在所述控制裝置(4)的控制下使所述第一連接體(1)斷電,從而使得第一連接體(1)和所述第二連接體(2)脫離連接。
6.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交通工具中能源裝置的拋離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藥劑室中的所述藥劑為氮化鈉和氧化劑。
7.一種交通工具中能源裝置的拋離系統的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使用如權利要求1-6任一項所述的交通工具中能源裝置的拋離系統,包括如下步驟:
S1、感應裝置(3)實時檢測能源裝置(6)的狀態,并將所述能源裝置(6)的狀態信息發送至控制裝置(4);
S2、所述控制裝置(4)對所述狀態信息進行處理,并將處理后能夠反映所述狀態信息的數值與第一設定閾值進行比對;
S3、當能夠反映所述狀態信息的數值大于所述第一設定閾值,則所述控制裝置(4)控制激發裝置(5),使得第一連接體(1)和第二連接體(2)脫離連接,否則所述控制裝置(4)不會控制激發所述激發裝置(5)。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交通工具中能源裝置的拋離系統的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設定閾值能夠進行標定。
9.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交通工具中能源裝置的拋離系統的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步驟S3中,當能夠反映所述狀態信息的數值小于所述第一設定閾值大于第二設定閾值時,所述控制裝置(4)進行聲光報警。
10.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交通工具中能源裝置的拋離系統的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設定閾值能夠進行標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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