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控制車輛制動的方法、裝置及車輛有效
| 申請號: | 202010623234.7 | 申請日: | 2020-06-30 |
| 公開(公告)號: | CN111731243B | 公開(公告)日: | 2021-12-10 |
| 發明(設計)人: | 馬龍興;牛小鋒;張英富;徐波;王學軍;張士亮;何介夫 | 申請(專利權)人: | 長城汽車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B60T7/22 | 分類號: | B60T7/22 |
| 代理公司: | 北京英創嘉友知識產權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 11447 | 代理人: | 賀曉蕾 |
| 地址: | 071000 河*** | 國省代碼: | 河北;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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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控制 車輛 制動 方法 裝置 | ||
1.一種控制車輛制動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包括:
在當前車輛發生碰撞之后,獲取所述當前車輛的碰撞類型,所述碰撞類型包括前方碰撞,后方碰撞,左側碰撞和后側碰撞;
根據所述碰撞類型獲取所述當前車輛的行駛信息;
根據所述行駛信息確定所述當前車輛是否處于安全狀態;
在確定所述當前車輛處于所述安全狀態的情況下,獲取所述當前車輛的駕駛參數信息,并根據所述駕駛參數信息確定駕駛員的意識狀態,所述意識狀態包括非理智狀態和理智狀態;
在確定所述意識狀態為所述非理智狀態的情況下,控制所述當前車輛制動;
所述根據所述駕駛參數信息確定駕駛員的意識狀態,包括:
根據所述駕駛參數信息確定駕駛參數變化率;
在所述駕駛參數變化率大于或者等于預設變化量閾值的情況下,確定所述駕駛員的駕駛狀態為非理智狀態;
在所述駕駛參數變化率小于所述預設變化量閾值的情況下,確定所述駕駛員的駕駛狀態為理智狀態。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所述碰撞類型為后方碰撞的情況下,所述行駛信息包括所述當前車輛的當前速度,所述根據所述行駛信息確定所述當前車輛是否處于安全狀態,包括:
根據所述當前速度確定所述當前車輛的安全距離;
獲取所述當前車輛與前方車輛的當前距離;
在所述當前距離小于或者等于所述安全距離的情況下,確定所述當前車輛處于非安全狀態;
在所述當前距離大于所述安全距離的情況下,確定所述當前車輛處于安全狀態。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根據所述當前速度確定所述當前車輛的安全距離,包括:
獲取預設減速度;
確定所述當前速度在所述預設減速度的作用下行駛的目標距離;
將所述目標距離確定為所述安全距離。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所述碰撞類型為左側碰撞或者右側碰撞的情況下,所述行駛信息包括所述當前車輛方向盤的旋轉方向和所述當前車輛的周邊環境狀態,所述根據所述行駛信息確定所述當前車輛是否處于安全狀態,包括:
在所述碰撞類型為左側碰撞的情況下,若確定所述周邊環境狀態表征所述當前車輛的右側的第一預設區域內存在除所述當前車輛外的障礙物,且所述旋轉方向為向右旋轉,則確定所述當前車輛處于非安全狀態;若確定所述周邊環境狀態表征所述當前車輛的右側的第一預設區域內不存在除所述當前車輛外的障礙物,且所述旋轉方向為向右旋轉,則確定所述當前車輛處于安全狀態;
在所述碰撞類型為右側碰撞的情況下,若確定所述周邊環境狀態表征所述當前車輛的左側的第二預設區域內存在所述障礙物,且所述旋轉方向為向左旋轉,則確定所述當前車輛處于非安全狀態;若確定所述周邊環境狀態表征所述當前車輛的左側的第二預設區域內不存在所述障礙物,且所述旋轉方向為向左旋轉,則確定所述當前車輛處于安全狀態。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所述碰撞類型為前方碰撞的情況下,所述行駛信息包括所述當前車輛的當前速度,所述根據所述行駛信息確定所述當前車輛是否處于安全狀態,包括:
若所述當前速度等于零,則確定所述當前車輛處于安全狀態;
若所述當前速度不等于零,則確定所述當前車輛處于非安全狀態。
6.根據權利要求1至5任一項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還包括:
在確定所述當前車輛處于非安全狀態的情況下,控制所述當前車輛制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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