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鈦系聚酯催化劑及其制備方法和應用有效
| 申請號: | 202010619623.2 | 申請日: | 2020-07-01 |
| 公開(公告)號: | CN113881027B | 公開(公告)日: | 2023-06-06 |
| 發明(設計)人: | 況軍;周文樂;王睿;熊金根 | 申請(專利權)人: | 中國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中國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石油化工研究院 |
| 主分類號: | C08G63/85 | 分類號: | C08G63/85;C08G63/87;C08G63/83;C08G63/183 |
| 代理公司: | 北京知舟專利事務所(普通合伙) 11550 | 代理人: | 趙宇;馬營營 |
| 地址: | 100728 北*** | 國省代碼: | 北京;11 |
| 權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聚酯 催化劑 及其 制備 方法 應用 | ||
1.一種鈦系聚酯催化劑,其中含有鈦化合物、羥基羧酸和水的反應產物,其中,羥基羧酸與鈦化合物的摩爾量之比為(0.4-3.8):1,水的摩爾量>0,羥基羧酸與水的總摩爾量與鈦化合物的摩爾量之比≤4,所述羥基羧酸的摩爾量以其中羥基和羧基的摩爾量總和計,所述鈦化合物的摩爾量以其中鈦元素的摩爾量計,水的摩爾量以分子的摩爾量計;
所述催化劑中進一步含有金屬鹽,所述金屬鹽選自草酸鹽、碳酸鹽、碳酸氫鹽和羧酸鹽中的至少一種,其中的金屬選自元素周期表中IIA、IIB、VIIB和VIII族中的至少一種;所述金屬鹽與鈦化合物的摩爾量之比為(2~10):1。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鈦系聚酯催化劑,其特征在于,
所述羥基羧酸為含有1個或多個羥基的有機酸;和/或
所述鈦化合物為具有Ti(OR)4通式的化合物,其中,R選自C1~C10的直鏈烷基、C1~C10的支化烷基或C1~C10的芳基。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鈦系聚酯催化劑,其特征在于,
所述羥基羧酸優選自檸檬酸、乳酸、蘋果酸、酒石酸、2-羥基戊二酸、2-羥基丁酸、乙醇酸、杏仁酸、水楊酸中的至少一種;和/或
所述鈦化合物為具有Ti(OR)4通式的化合物,其中,R選自C1~C6的直鏈烷基或C1~C6的支化烷基。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鈦系聚酯催化劑,其特征在于,
所述羥基羧酸與所述鈦化合物的摩爾量之比為(0.6-3):1,其中,羥基羧酸的摩爾量以其中羥基和羧基的摩爾量總和計,鈦化合物的摩爾量以其中鈦元素的摩爾量計;和/或
所述水與所述鈦化合物的摩爾量之比為(0.2-3.6):1,其中,水的摩爾量以其分子的摩爾量計,鈦化合物的摩爾量以其中鈦元素的摩爾量計;和/或
羥基羧酸與水的總摩爾量與鈦化合物的摩爾量之比為(2~4):1,其中,羥基羧酸的摩爾量以其中羥基和羧基的摩爾量總和計,水的摩爾量以分子的摩爾量計。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鈦系聚酯催化劑,其特征在于,
所述水與所述鈦化合物的摩爾量之比為(1-3.4):1,其中,水的摩爾量以其分子的摩爾量計,鈦化合物的摩爾量以其中鈦元素的摩爾量計;和/或
羥基羧酸與水的總摩爾量與鈦化合物的摩爾量之比為(3~4):1,其中,羥基羧酸的摩爾量以其中羥基和羧基的摩爾量總和計,水的摩爾量以分子的摩爾量計。
6.根據權利要1所述的鈦系聚酯催化劑,其特征在于,
所述金屬鹽中的金屬選自鎂、鋅、錳和鈣中的至少一種。
7.根據權利要6所述的鈦系聚酯催化劑,其特征在于,所述金屬鹽與鈦化合物的摩爾量之比為(2~8):1,其中,金屬鹽的摩爾量以其中金屬的摩爾量計,鈦化合物的摩爾量以其中鈦元素的摩爾量計。
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鈦系聚酯催化劑,其特征在于,所述催化劑中進一步含有磷化合物。
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鈦系聚酯催化劑,其特征在于,所述磷化合物為磷酸酯化合物。
10.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鈦系聚酯催化劑,其特征在于,所述磷化合物選自磷酸三甲酯、磷酸三乙酯、磷酸三丙酯、磷酸三異丙酯、磷酸三丁酯、磷酸二丁酯和磷酸三苯酯中的至少一種。
11.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鈦系聚酯催化劑,其特征在于,所述磷化合物與鈦化合物的摩爾量之比為(0.1-2):1。
該專利技術資料僅供研究查看技術是否侵權等信息,商用須獲得專利權人授權。該專利全部權利屬于中國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中國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石油化工研究院,未經中國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中國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石油化工研究院許可,擅自商用是侵權行為。如果您想購買此專利、獲得商業授權和技術合作,請聯系【客服】
本文鏈接:http://www.szxzyx.cn/pat/books/202010619623.2/1.html,轉載請聲明來源鉆瓜專利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