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電動汽車放電的方法以及裝置有效
| 申請號: | 202010616340.2 | 申請日: | 2020-06-30 |
| 公開(公告)號: | CN113858952B | 公開(公告)日: | 2023-06-16 |
| 發明(設計)人: | 李延定;錢志發;易晨;楊克鋒;區祖泉;蔣辛培 | 申請(專利權)人: | 廣汽埃安新能源汽車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B60L3/00 | 分類號: | B60L3/00;B60L3/04 |
| 代理公司: | 北京維飛聯創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857 | 代理人: | 賀占平 |
| 地址: | 511434 廣東*** | 國省代碼: | 廣東;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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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電動汽車 放電 方法 以及 裝置 | ||
1.一種電動汽車放電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
在檢測到電動汽車發生碰撞的情況下,斷開所述電動汽車的高壓線路上的高壓繼電器,其中,所述高壓線路包括蓄電池、高壓繼電器、各高壓部件以及電機驅動系統,所述蓄電池通過所述高壓繼電器分別與各所述高壓部件以及所述電機驅動系統連接;
獲取所述電動汽車的電機驅動系統的電機轉速;
根據所述電機轉速,確定所述高壓線路上的放電方式,其中,所述放電方式包括使所述電機驅動系統主動放電和/或使至少一個所述高壓部件進入工作狀態;
所述根據所述電機轉速,確定所述高壓線路上的放電方式,包括:
判斷所述電機轉速是否小于設定的轉速閥值;
在所述電機轉速小于設定的轉速閥值的情況下,使所述電機驅動系統主動放電,或,使所述電機驅動系統主動放電和使至少一個所述高壓部件進入工作狀態;
在所述電機轉速大于設定的轉速閥值的情況下,使至少一個所述高壓部件進入工作狀態,且使所述電機驅動系統不進行主動放電。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動汽車放電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在檢測到電動汽車發生碰撞的情況下,斷開所述電動汽車的高壓線路上的高壓繼電器,包括:
控制所述高壓線路上的各所述高壓部件由處于工作的狀態進入到停止工作或待機的狀態;
獲取所述高壓線路上的電流值;
判斷所述高壓線路上的電流值是否小于設定的電流閥值;以及
如果所述高壓線路上的電流值小于設定的電流閥值,則斷開所述高壓線路上的高壓繼電器。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動汽車放電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使至少一個所述高壓部件進入工作狀態,包括:使空調加熱器進入工作狀態。
4.一種電動汽車放電的裝置,其特征在于,包括:
電路斷開模塊,用于在檢測到電動汽車發生碰撞的情況下,斷開所述電動汽車的高壓線路上的高壓繼電器,其中,所述高壓線路包括蓄電池、高壓繼電器、各高壓部件以及電機驅動系統,所述蓄電池通過所述高壓繼電器分別與各所述高壓部件以及所述電機驅動系統連接;
轉速獲取模塊,用于獲取所述電動汽車的電機驅動系統的電機轉速;以及
放電方式確定模塊,用于根據所述電機轉速,確定所述高壓線路上的放電方式,其中,所述放電方式包括使所述電機驅動系統主動放電和/或使至少一個所述高壓部件進入工作狀態;
所述放電方式確定模塊包括:
轉速判斷單元,用于判斷所述電機轉速是否小于設定的轉速閥值;
第一放電單元,用于在所述電機轉速小于設定的轉速閥值的情況下,使所述電機驅動系統主動放電,或,使所述電機驅動系統主動放電和使至少一個所述高壓部件進入工作狀態;
第二放電單元,用于在所述電機轉速大于設定的轉速閥值的情況下,使至少一個所述高壓部件進入工作狀態,且使所述電機驅動系統不進行主動放電。
5.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電動汽車放電的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電路斷開模塊包括:
狀態控制單元,用于控制所述高壓線路上的各所述高壓部件由處于工作的狀態進入到停止工作或待機的狀態;
電流值獲取單元,用于獲取所述高壓線路上的電流值;
電流值判斷單元,用于判斷所述高壓線路上的電流值是否小于設定的電流閥值;以及
斷開單元,用于如果所述高壓線路上的電流值小于設定的電流閥值,則斷開所述高壓線路上的高壓繼電器。
6.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電動汽車放電的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使至少一個所述高壓部件進入工作狀態,包括:使空調加熱器進入工作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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