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基于區塊鏈的人機協作方法、裝置及電子設備有效
| 申請號: | 202010605110.6 | 申請日: | 2020-06-29 |
| 公開(公告)號: | CN111769986B | 公開(公告)日: | 2023-03-28 |
| 發明(設計)人: | 蔡恒進;蔡天琪 | 申請(專利權)人: | 卓爾智聯(武漢)研究院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H04L41/00 | 分類號: | H04L41/00;H04L67/10 |
| 代理公司: | 北京集佳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227 | 代理人: | 柳欣 |
| 地址: | 430300 湖北省武漢市黃陂區盤龍城經*** | 國省代碼: | 湖北;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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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基于 區塊 人機 協作 方法 裝置 電子設備 | ||
1.一種基于區塊鏈的人機協作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
獲取目標節點的行為記錄,所述目標節點為區塊鏈系統中的主控節點或被控節點,所述主控節點為能夠被人類控制的節點,所述被控節點為機器節點;
根據所述行為記錄為所述目標節點分配相應的通證;
確定由所述目標節點或所述區塊鏈系統中其他目標節點生成的、需要決策的目標提案,所述目標提案包括提案標識、提案內容和擴展信息,所述擴展信息包括提案等級和專業領域;
根據所述擴展信息確定所述目標提案的生效條件,所述生效條件包括決策時間、決策節點數、節點要求中的一項或多項;所述生效條件用于限定生成所述目標節點的決策結果和/或生成所述目標提案的最終決策結果時的條件;
當存在需要決策的目標提案時,確定所述目標節點基于所述通證對所述目標提案進行決策處理時所生成的決策結果;
根據所述目標節點的決策結果和所述區塊鏈系統中其他目標節點的決策結果生成所述目標提案的最終決策結果。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行為記錄包括所述目標節點的歷時屬性、守信記錄、違約記錄之間的一項或多項;
所述根據所述行為記錄為所述目標節點分配相應的通證,包括:
根據所述行為記錄確定所述目標節點的信用值,并根據所述信用值為所述目標節點分配相應的通證,所述信用值與所述歷時屬性和所述守信記錄之間為正相關關系,所述信用值與所述違約記錄之間為負相關關系;
或者,根據所述目標節點的歷時屬性為所述目標節點分配相應的第一通證,所述第一通證與所述歷時屬性之間為正相關關系;根據所述目標節點的守信記錄為所述目標節點分配相應的第二通證,所述第二通證與所述守信記錄之間為正相關關系;根據所述違約記錄的歷時屬性為所述目標節點分配相應的第三通證,所述第三通證與所述違約記錄之間為負相關關系。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確定所述目標節點基于所述通證對所述目標提案進行決策處理時所生成的決策結果,包括:
在所述目標節點與所述節點要求相匹配時,確定所述目標節點的決策結果,所述目標節點的決策結果為在滿足所述生效條件時、以消耗所述通證的方式進行決策處理所生成的決策結果。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根據所述擴展信息確定所述目標提案的生效條件,包括:
獲取提案生效信息,所述提案生效信息包括歷史提案生效條件和/或提案共識生效條件,所述歷史提案生效條件為基于歷史記錄所確定的提案生效條件,所述提案共識生效條件為由主節點或全網共識的方式所確定的提案生效條件;
根據所述提案生效信息和所述擴展信息確定所述目標提案的生效條件。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根據所述目標節點的決策結果和所述區塊鏈系統中其他目標節點的決策結果生成所述目標提案的最終決策結果,包括:
在所述目標節點的決策結果和所述區塊鏈系統中其他目標節點的決策結果滿足所述生效條件時,根據所述目標節點的決策結果和所述區塊鏈系統中其他目標節點的決策結果生成所述目標提案的最終決策結果,并根據所述最終決策結果生成智能合約,將所述智能合約發送至所述區塊鏈系統中的節點,指示所述區塊鏈系統中的節點執行所述智能合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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